西藏自治区是我国传统六大牧区之一,有天然草原13.34亿亩,居全国首位。草原既是农牧民的生产资料,也是生活资料,还是农牧民草原文化传承的基础。随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补奖政策”)的实施,西藏天然草原生产力得到较大提高,饲草供给能力明显提升,促进了农牧民养殖增收。2017年末,牲畜存栏量较2010年下降24.3%,超载过牧现象逐年减少。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西藏天然草原鲜草产量达9705.6万吨,增长24%。 截至目前,西藏落实中央草原补奖资金191.01亿元,覆盖全区7市(地)74个县(区)685个乡(镇),涉及256.22万人。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直补到户,增加了牧民的政策性收入,牧民年人均补奖政策性收入近3000元。那曲双湖、阿里改则等纯牧业县牧民人均可享受补奖资金5000元,占牧民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上,已经超过家庭经营收入,在牧民收入构成中占比较高。草原补奖已成为牧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在促进农牧民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西藏统筹利用补奖绩效评价资金,着力加强人工草地和牲畜棚圈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草牧业,积极引导和鼓励牧民规模化生产、产业化发展,促进生产经营方式转变。2017年,西藏舍饲半舍饲率超过50%,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数量逐年增多,年出栏50只羊和10头牛的牧户比例超过10%。牛羊肉产量达28.9万吨,比2010年增加15.2%。从2016年起,西藏依托补奖政策,选聘8.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草原监督员,人均年增加收入3000元;2017年新增8万个草原监督员,2018年将补助标准提高至3500元,牧民生产生活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西藏干部群众对补奖政策称赞不已,对政策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很高。西藏海拔高、自然禀赋差,经济社会发展落后,贫困程度较深,脱贫难度较大,因此,促进农牧民增收、脱贫致富,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西藏当地各级部门的重要任务。多位基层干部和牧民反映,希望国家继续实施草原补奖这一惠民惠牧政策,增加农牧民政策转移性收入,并根据物价水平、生产成本等适当提高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