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呈现三个新特点
手机丢失带来的财产安全隐患成为网友关注热点。“在日常生活中,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风险点无处不在,办理注册会员、开通电话卡、网上购物等凡是涉及填报个人信息之处均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10月14日,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民警商天恩提醒,在办理电话卡时,尽量去正规运营商网点办理;开通APP会员时提高警惕,在来历不明的认证页面、APP上,不要留下个人信息;购物时不要轻易留下电话号码,以防被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倒卖交易。 商天恩介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一直是公安部门的打击重点。今年以来,全省公安网安部门就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2名。 “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呈现出新特点。”商天恩介绍,一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技术、工具,与“网络黑灰产”犯罪团伙相勾结,从事ddos攻击、植入“暗链”“木马”、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此非法牟利;二是一些犯罪团伙打着“招聘”的幌子,非法获取个人简历信息后贩卖牟利;三是一些犯罪团伙冒充运营商、政府工作人员,以搞活动送赠品、社保卡认证等名义,非法获取农村中老年人信息并违规办理虚假实名电话卡,贩卖牟利。 “成都某学院学生被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就是典型之一。今年4月3日,成都某学院在校大学生黄某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发现其被成都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申报保险代理人(即保险营销员)佣金。后经学校统计,该校268名在校大学生信息被该保险代理公司盗取,并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登记申报保险代理人佣金,申报佣金总额达960余万元。案发后,省、市、区三级网安部门第一时间介入,立案侦查。截至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