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疾控中心发布最新提示:调整上海市来(返)川人员管控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从6月12日0时起,上海市全域由A类地区调整为B类地区,对近7天内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川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至抵川后满7天。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应同时实行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共同居住人员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对6月12日0时前已在我省隔离的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川人员,继续实行集中隔离至抵川后满7天。 各地要进一步摸排近期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川人员信息,督促来(返)川前及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规范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管理等措施。 同时,该中心提示加强非A、B类地区来(返)川人员核酸检测。所有非A、B类地区来(返)川人员入川后3日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中,首次核酸检测在入川后24小时内完成,间隔24小时后,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 非A、B类地区的来(返)川人员完成首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可以正常出行。 非A、B类地区的来(返)川人员入川72小时后仍没有完成2次核酸检测,其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将被赋黄码。来源:成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