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十四五”期间,云南将通过推动区域协同联动发展、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持续培育优质制造业企业、加快推动制造模式转型、强化重点要素保障、完善制造业发展工作机制6个方面的22条措施,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深入推进产业强省建设。 考核不达标将撤销省级开发区认定 在推动区域协同联动发展方面,《措施》明确,培育一批标志性产业链,加快培育生物制品、现代中药、绿色食品加工、烟草、绿色铝、绿色硅光伏、绿色硅化工、有色金属新材料、稀贵金属新材料、石油化工、精细磷化工、新能源电池、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标志性产业链。制定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一链一策”制定政策措施,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加强产业链招商,紧盯产业链核心企业和配套企业,引进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重大项目。支持建设一批对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大项目,强化投资激励,每年遴选一批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典型项目,按照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1%—5%且不高于3000万元的事后补助。云南还将打造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坚持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围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开展区域合作。加大对集群承载重点开发区、重大项目和重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着力打造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绿色铝、绿色硅、绿色化工等一批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力争打造稀贵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对在省级制造业集群竞赛中胜出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统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连续3年予以支持,用于集群内的重点项目、公共服务以及集群促进机构建设。持续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加强年度发展质量评价和动态管理,对连续2年发展质量评价为两星及以下的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撤销授牌。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培育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在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方面,《措施》明确,先期试点支持1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发建设2平方公里以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产业承载区域,加快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集中成片开发。省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可单独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按照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要求和程序报审,对承载制造业项目的成片开发方案用地可不对应具体建设项目。突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单位排放、亩均税收等指标,以集中成片开发的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加快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2022年在昆明、红河、文山选取部分有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试点,2025年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到60%以上。加强省级开发区动态管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考核不达标的,按程序撤销省级开发区认定。因地制宜设立20个州市级制造业功能区,发展规模、质量、效益突出的制造业功能区可申请认定省级开发区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推动各类要素向开发区(功能区)集中。 招引一批制造业龙头企业 在持续培育优质制造业企业方面,《措施》明确,实施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加快工业项目投产纳规,推动规下工业企业“小升规”,稳住存量规上工业企业“防退规”,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三次产业中工业生产活动占比较大的企业纳入工业统计范围,引导涉工业企业转化。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招引一批制造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产业链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云南省专精特新“成长”企业,支持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推动供应链整合和创新能力共享,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梯度成长和融通发展的格局。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实施一批物流基础设施、制造业物流信息化、供应链一体化、制造业重点领域大宗原料内运和精深加工产品外运等物流降成本示范项目。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100%、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及中小微企业减税缓税政策。 在加快推动制造模式转型方面,《措施》明确,深入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云南实验室建设,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持续推动生产换线、设备换芯、机器换人,加快存量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每年支持实施一批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工程,每年在重点行业打造10个数字化标杆和一批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支持开展一批5G全连接工厂和“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每年支持实施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数字车间、无人工厂、智慧工厂、智慧园区,开展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和三次产业融合“智慧+”示范项目建设。 在强化重点要素保障方面,《措施》明确,加快形成“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的能源格局,布局建设一批园区和重点项目电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推动绿色铝产业向绿色低碳、精深加工、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加强人才要素保障,对职业(技工)院校围绕云南省制造业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与省内开发区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基地的,经审核认定给予不低于500万元补助。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拓宽制造业融资渠道,研究设立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进一步向实体经济汇聚。 在完善制造业发展工作机制方面,《措施》明确,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按照重点产业链一个省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工作方案、一个专家团队、一个配套政策,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强化重点州、市产业链发展的主导作用,统筹重点产业链招商,推动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 6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十四五”期间,云南将通过推动区域协同联动发展、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持续培育优质制造业企业、加快推动制造模式转型、强化重点要素保障、完善制造业发展工作机制6个方面的22条措施,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深入推进产业强省建设。 考核不达标将撤销省级开发区认定 在推动区域协同联动发展方面,《措施》明确,培育一批标志性产业链,加快培育生物制品、现代中药、绿色食品加工、烟草、绿色铝、绿色硅光伏、绿色硅化工、有色金属新材料、稀贵金属新材料、石油化工、精细磷化工、新能源电池、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标志性产业链。制定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一链一策”制定政策措施,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加强产业链招商,紧盯产业链核心企业和配套企业,引进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重大项目。支持建设一批对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大项目,强化投资激励,每年遴选一批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典型项目,按照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1%—5%且不高于3000万元的事后补助。云南还将打造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坚持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围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开展区域合作。加大对集群承载重点开发区、重大项目和重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着力打造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绿色铝、绿色硅、绿色化工等一批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力争打造稀贵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对在省级制造业集群竞赛中胜出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统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连续3年予以支持,用于集群内的重点项目、公共服务以及集群促进机构建设。持续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加强年度发展质量评价和动态管理,对连续2年发展质量评价为两星及以下的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撤销授牌。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培育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在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方面,《措施》明确,先期试点支持1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发建设2平方公里以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产业承载区域,加快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集中成片开发。省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可单独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按照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要求和程序报审,对承载制造业项目的成片开发方案用地可不对应具体建设项目。突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单位排放、亩均税收等指标,以集中成片开发的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加快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2022年在昆明、红河、文山选取部分有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试点,2025年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到60%以上。加强省级开发区动态管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考核不达标的,按程序撤销省级开发区认定。因地制宜设立20个州市级制造业功能区,发展规模、质量、效益突出的制造业功能区可申请认定省级开发区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推动各类要素向开发区(功能区)集中。 招引一批制造业龙头企业 在持续培育优质制造业企业方面,《措施》明确,实施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加快工业项目投产纳规,推动规下工业企业“小升规”,稳住存量规上工业企业“防退规”,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三次产业中工业生产活动占比较大的企业纳入工业统计范围,引导涉工业企业转化。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招引一批制造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产业链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云南省专精特新“成长”企业,支持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推动供应链整合和创新能力共享,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梯度成长和融通发展的格局。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实施一批物流基础设施、制造业物流信息化、供应链一体化、制造业重点领域大宗原料内运和精深加工产品外运等物流降成本示范项目。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100%、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及中小微企业减税缓税政策。 在加快推动制造模式转型方面,《措施》明确,深入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云南实验室建设,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持续推动生产换线、设备换芯、机器换人,加快存量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每年支持实施一批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工程,每年在重点行业打造10个数字化标杆和一批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支持开展一批5G全连接工厂和“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每年支持实施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数字车间、无人工厂、智慧工厂、智慧园区,开展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和三次产业融合“智慧+”示范项目建设。 在强化重点要素保障方面,《措施》明确,加快形成“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的能源格局,布局建设一批园区和重点项目电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推动绿色铝产业向绿色低碳、精深加工、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加强人才要素保障,对职业(技工)院校围绕云南省制造业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与省内开发区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基地的,经审核认定给予不低于500万元补助。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拓宽制造业融资渠道,研究设立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进一步向实体经济汇聚。 在完善制造业发展工作机制方面,《措施》明确,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按照重点产业链一个省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工作方案、一个专家团队、一个配套政策,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强化重点州、市产业链发展的主导作用,统筹重点产业链招商,推动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来源: 昆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