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36条全解读 政策要点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六税两费” ●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体娱乐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权威解读 “生意火了!”农历正月以来,峨眉山市荣生萝卜汤饭店的生意一直很好,半个月营业额达到去年全年的一半,店老板鞠淑君喜形于色,“希望今年生意能越来越红火。” 增值税发票开票数据显示,2023年春节期间,四川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和开票户数同比分别增长11.78%、13.59%,餐饮住宿、旅游出行、休闲玩乐等板块明显回暖。 如果说春节消费点燃了市场主体恢复的第一把“火”,那么财税政策则在往里继续添“柴”。近日,省政府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包含十个方面36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36条”)。“36条”明确,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并从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方面拿出务实举措。 “在财税政策支持下,许多市场主体挺过寒冬,这个春天开始恢复元气。”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都告诉记者,对市场主体不仅要“扶上马”,在恢复的道路上还要“再送一程”,用“真金白银”帮市场主体增强活力。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强”在哪里?“支持”谁?记者请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权威解读。 继续减税降费“六税两费”减征力度依旧“拉满” “去年营业收入只有100多万元,基本只够维持员工工资和饭店常规开 销。”鞠淑君说,增值税减免等政策让她省下不少资金,帮她渡过难关,今年生意正在恢复,她最关心的是“会不会继续减免”?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36条”正面回答了鞠淑君的疑虑。 “一些效果明显的好政策,将在今年延续实施。”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小规模纳税人是最庞大的纳税群体,占全部增值税纳税人的80%以上,但由于规模更小,往往抗风险能力更弱,减免增值税对其帮扶作用明显。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部分减免政策在调整后继续实施,大量市场主体都将从中受益,稳住阵脚。 “六税两费”减征政策,也将得以延续。“36条”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厅税政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中央授权,各地可在最高50%的幅度以内阶段性减征“六税两费”,我省在去年就“顶格”实施,全面减征50%。今年,“六税两费”减征力度依旧“拉满”。与此同时,政策执行期限明确至2024年12月31日,这也是中央授权的截止期限,“明确今年和明年继续‘顶格’实施,为市场预期增加更多的确定性。” 关注重点行业 六大行业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除了延续性政策,今年有不少新政策,部分行业阶段性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其中的一项。“36条”明确,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体娱乐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不设其他限制条件,只要是属于这些行业,不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能享受到免征政策。”财政厅税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何要给这些行业“开小灶”?有关部门在前期进行了广泛调研,发现部分行业受到更为明显的冲击,企业经营普遍受到影响,因此我省特别圈出这些行业,在权限范围内为其提供更多支持,努力帮助行业整体加快恢复元气。 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与产生于市场交易的增值税不同,即使企业未产生交易、没有营业收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企业存续期间就会产生。对这些行业的市场主体来说,由于经营收入下降,它们能够享受到的增值税减免可能并不多,但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帮扶和支持就更加直接而有力。 “免征时间设定于今年上半年,这也是行业恢复的关键时期。”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抓住这个时间窗口,尽快释放政策红利,实现“放水养鱼”和“水多鱼多”。 “出台即落地。”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包括增值税减免、“六税两费”减征和六大行业免征在内,这套组合式的“政策包”目前都已生效实施,税务部门将赶在企业纳税申报期以前,加强对外宣传和纳税人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申报享受,争取应享尽享。 关心中小企业 让更多企业能够分享政府采购这块“蛋糕” 除了诸多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降费政策外,政府采购也将给中小企业更多关照。“36条”明确,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延续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 “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留足了‘口粮’。”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政策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必须预留给中小企业;对超过上述限额的采购项目中适宜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应预留该部分预算金额的30%以上给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这个份额比例,去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今年我们还要延续执行。” 除了预留份额,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还能获得额外的“关照”,包括价格评审优惠。所谓价格评审优惠,就是小微企业在投标响应时的报价,可按照一定的比例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例如报价100万元,扣除比例10%,在打分时就视为报价90万元,中标后依然按照100万元执行。”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报价是评审中重要的打分项,如果扣除后的价格具有明显的优势,往往就能在综合评分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成交),“以前的扣除比例为6%—10%,如今已提高至10%—20%,倾斜力度更大。”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让更多中小企业能够分享政府采购这块“蛋糕”。据统计,去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约1500亿元,其中87.5%授予了中小企业,今年在政策强化下,中小企业中标(成交)规模有望继续扩大。 来源: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