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腐败案,省纪委监委也有可能去直查!”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施行《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据介绍,此项工作于6月起全面推进,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快查处、严追究。 “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坚持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我们就防止和纠正什么。”广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保持基层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截至今年5月,全省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7502件,结案40358件,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391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23人。“尽管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广东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个别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离群众,作风不实,甚至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重点整治8方面问题,首要惩治扶贫领域腐败 此次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重点惩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8方面问题,首要任务是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近日,汕尾市海丰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赤石镇新里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5年至2016年期间,新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水清、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李水文等5人分别以各自亲属或自己的名义,申报并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9.4万元后私分。刘水清、李水文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2016年以来,广东省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333件,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2290人。下一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扶贫项目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盲目决策、注重包装和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与此同时,广东各级纪委监委将坚决查处基层“三公消费”、人情往来、津补贴发放等领域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耍特权等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拉票贿选等问题,还将坚决查处征地拆迁领域强征强拆、暗箱操作和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 清远市阳山县太平镇纪委书记梁建锋说:“广东省纪委监委围绕八大重点整治领域来一次问题线索大起底、快查处、严追究,就是让基层腐败无处藏匿,以切实行动捍卫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沉基层摸排问题线索,重大案件省纪委直查督办 如何实现“三年行动”目标,确保各项承诺得到兑现?记者了解到,此次行动将强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保持基层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委督促指导河源市、连平县两级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内莞镇塘兴村党支部书记周维俊、村委会主任周泽卿、村党支部委员周国捷和村委会委员周忠强等7名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件,问责了县扶贫办副主任邱华生、内莞镇党委委员兼纪委书记吴艺华、内莞镇党委委员余小媚、内莞镇副镇长邱永辉等7名失职失责干部,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问题线索从哪儿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充分利用12388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现场接访等手段,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特别是对省定贫困村要在2019年底前实现巡察全覆盖;省、市、县三级纪委针对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联动暗访、专题暗访,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此外,还将通过入户核查、交叉复核、随机抽查等方式,下沉基层主动摸排问题线索,确保全面起底。 英德市白沙镇石园村党支部书记朱建中说,“‘三年行动’再次给我们村干部敲了一记响亮的警钟,警醒我们要自省自查自纠,断了不该有的念想,掐灭不该有的苗头,杜绝不该做的行为,全心全意为农村谋发展。” 《方案》明确,对性质特别恶劣、反响特别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直查,对比较重大典型的案件进行督办。“也就是说,只要是性质特别恶劣,哪怕是村里的案子,省纪委监委都有可能去直查。”广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落实成效差将被约谈问责,基层党委一把手靠前指挥 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漫水河治污工作落实不到位,17人被查处,2名区委领导被问责。“基层党委切实履行正风反腐工作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要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落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三年行动”以镇为基础、县为关键,要求县、镇两级党委要把基层正风反腐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党委书记要靠前指挥,定期研判正风反腐形势,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市、县、镇三级纪委要制定细化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整治地区、整治问题、特色举措等。 四会市石狗镇党委书记钟传锋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乡镇是基础。我们深入研究分析本地区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面临的形势任务,开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整改落实。” 各级纪委监委将每半年全面梳理一次本地基层正风反腐情况,对正风反腐不力、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出书面提醒函;对正风反腐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据了解,“三年行动”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网络评议、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所辖县(市、区)开展正风反腐行动工作成效评价,对成效好的进行表扬,对成效差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