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网

热门关键词:  杏林镇  请输入关键词  怀远县  as  华州区杏林镇

四川眉山:29岁男子“自学成才”制假钞 开工半月便被擒

2018-08-03 15:44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8月3日消息(记者刘涛、眉山台记者万纱宾、何洪)因为想要来钱快,四川眉山市仁寿县29岁的男子朱某打起了制造假钞的主意。然而让他没想到是,他才刚刚开始制造假钞,便被公安机关抓了个正着。8月1号,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公安分局在仁寿县将制造假币的男子朱某抓获,并现场收缴了正在制造的面值上万元的20元假钞。

 

  通过网络卖假钞 假钞“装成”芝麻糕

  今年7月初,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说在眉山有人制造并销售假币。接到这一线索后,经侦大队的民警迅速对线索展开排查,并初步锁定了嫌疑人朱某。

  民警在对朱某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调查后发现,朱某在仁寿县城拥有自己的住房,然而他却还另外租赁了一套房屋。而令民警感到奇怪的是,每次朱某离开出租屋后,屋里的电表却仍然在继续转动。根据这一现象,民警初步判断,屋内有用电设备一直在使用。

  在民警展开调查的这段时间里,朱某平时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去网吧上网,除此之外是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去仁寿温州商贸城附近的一处快递网点寄取快递。如果朱某涉嫌制造假钞并贩卖,那么很有可能他所寄的快递中就隐藏有假钞。

  8月1日下午四点过,朱某再一次来到了该快递网点通过快递员寄送仁寿特产张三芝麻糕。经过前期的工作,民警判断该批快递中藏匿有假钞,于是,在朱某离开后,办案民警在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朱某所寄的张三芝麻糕进行了检查。打开包装后,民警发现盒子里共有20元面额的假钞130张。

  在证实朱某制造假币的行为后,经过综合研判,民警果断决定对朱某进行收网行动。8月1日晚上七点多,办案民警在仁寿一网吧内将朱某现场挡获,而此时离朱某开始制造假币仅仅只有半个月的时间。

  自购工具制假钞 开工半月便被抓

  据了解,今年29岁的朱某是内江资中人,如今生活在仁寿县县城,如果不是因为案发,朱某的妻子仍然以为丈夫朱某在绵阳务工。

  “他一直给我说他在绵阳上班,他怎么可能会干这种事情?”当民警找到朱某的妻子时,她完全无法相信这一事实。事实上,看到戴着眼镜,外表斯文的朱某,人们很难一时间将他和犯罪嫌疑人联系起来。

  做过保安、干过工地,经历过多种工作的朱某从今年1月份便一直处于待业状态。由于朱某只有高中文化,想要找一份轻松的工作并不容易。没有工作的朱某平时最喜欢的就是去网吧上网,也正是在网络上,让朱某找到了一条“挣钱”的捷径。他在网吧上网的时候,无意中了解到制造假钞来钱快,于是便加入了一个专门制造假钞的QQ群,并在群内默默的学习。

  经过几个月的“潜心”学习,朱某自觉掌握了“制钞”的关键技术,于是,他便准备放手一搏。6月18日,朱某在仁寿县城一小区以每月四百元的价格租下了两间出租屋作为制假窝点。同时,他又通过QQ群里的资源,找到了提供假币模板的上家,并购买了打印机、印钞纸等相关的设备和材料。

  7月初,朱某正式开始制造假钞,然而由于上家提供的钞票用纸质量不好,朱某对刚开始生产的假钞并不满意。于是他又通过网络重新购买了一批钞票用纸。7月中旬,朱某通过QQ群内的资源,将他打印的第一批20元假钞以每张两元的价格进行出售。据统计,截止案发,朱某总共制造了面值38000元的20元假钞,并通过网络卖出了面值一万元的假钞。

  水泡蟑螂啃 只为假钞像真钞

  为了让自己制造的假钞更像真钞,朱某除了学习了网上将钱“做旧”的技术,他还“因地制宜”想了个“绝招”。由于朱某租住的是一楼老旧小区,楼顶搭建的是彩钢棚,屋内潮湿闷热,滋生了很多蟑螂。于是朱某想:何不让蟑螂将钱咬旧?这样,旧钱就显得更加逼真。于是,朱某便将泡水后阴干的假币堆放在地上任由蟑螂啃噬。

  “这些蟑螂啃噬过的假币和长期使用的假币非常相似,如果光线不好,不特意分辨,根本无法识别。”民警童星告诉记者。

  其实经过民警调查,朱某制造的这批假币也并非完全能够以假乱真。

  “当我们将钞票对着光线,便能发现纸币上并没有水印花卉,同时,在钞票的编号中,朱某生产的假钞两个大写字母编号中间间隔了数字,而真币的字母编号则是连在一起的。”民警童星说。

  那么,我们平时在生活中又该怎样来鉴别20元的假币呢?民警告诉我们,真币中的20元正面水印对着阳光一照能清晰看到字样,凹版印刷,右上侧头发这儿,用手一摸有突出感。手感上,真钱有脆生的感觉,假币一摸非常光滑。

  目前,朱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以伪造货币罪刑事拘留,案件也正在进一步的深挖当中。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责任编辑:叶冬梅
首页 | 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110报警服务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乡镇网新闻中心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4009-916-216 蜀ICP备13027954号

法律顾问: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旭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