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国家医保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将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此外还将研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群众监督。 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健委、公安部、药监局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简称专项行动)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集中5个月的时间(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通过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是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的第一个专项行动,也是医保制度建立以来第一次专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全国性专项行动。 2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自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吉林省长春市对761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服务机构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停网整顿、扣除年度考评分、责令整改等处罚,拒付违规金额1000余万元;浙江省约谈参保人员400多人次;山西省处理违规医疗机构309家、零售药店653家,追回医保基金151.35万元;河北省唐山市暂停40家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陕西省西安市追回违规费用106.73万元。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有媒体曝光了沈阳市两家医院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即赴沈阳市于洪区济华医院现场督导案件查处工作。在此基础上,又专门召开党组会,以沈阳骗保案为警示,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工作。 此外,综合判断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形势,国家医保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 据悉,国家医保局已下发《通知》进行专门部署。“回头看”聚焦三个重点领域:一是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二是零售药店,重点査处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三是参保人员,重点查处通过票据作假骗取基金等行为。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向社会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以群众和社会举报为重点线索,结合智能监控筛查、大数据分析等发现的问题,精准锁定目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医保局公布了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电话接听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工作日内9:00-17:00。(西藏、新疆、兵团电话接听时间为10:00-18:00)。此外,各地也开通了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记者 张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