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深夜,江西九江市庐山市波湖村谭家垅村3名村民乘塑料小船下湖捕鱼,途中船只漏水致2人溺亡。事后,家属发现船身侧面有一处宽16cm、高20cm的豁口。
渔船侧面有明显豁口 家属质疑,渔政执法队员执法时只将船身割了两条缝未告知,也未将船只没收或销毁处理,从而导致此次事故。因此,家属要求追究涉事执法人员责任。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包括鄱阳湖都是禁捕退捕,有些人在网上买非法船只下湖捕鱼是不允许的,所以看到塑料船只时会直接切割,且不用通知当事人。 10月9日下午,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庐山市纪委监委已介入此事,“会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关人员处理。”同时,上述人员称上午已接到庐山市政府办通知,“局里正在准备材料,就事故经过做一个详细说明,这两天他们应该会通报。”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庐山市政府办公室和庐山市纪委监委,但对方称需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暂未接到报告,如有结果将及时发布。 乘船捕鱼2人溺亡 事发前渔政曾割船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9月30日深夜,波湖村村民谭冬林、谭腊元及其妻子余祥梅3人乘塑料小船前去鄱阳湖收网,行至湖中船只漏水,致谭冬林、谭腊元两人溺亡。
船身豁口 10月1日凌晨1时许,抱着桨板漂在水上的谭腊元妻子被巡逻的渔政执法工作人员救起。15时许,谭冬林、谭腊元遗体先后被打捞上岸。家属称,10月1日凌晨3时许,谭冬林等人所乘船只被打捞上岸,船身有一处豁口。经事后测量豁口宽16cm、高20cm,船身长4米、高40cm。
庐山市渔政执法大队分别与谭腊元、谭冬林家属签订的协议 家属称,事后渔政承认当晚曾用锯子割坏船只,并出于人道主义赔偿死者家属共60万元。“死者等人下湖时并未发现船只有异样”,家属怀疑,渔政执法人员事前只在船身割了两条缝,“如果是那么大一个豁口,船只行进五六米即会进水沉船。” 家属认为,死者在禁渔期违反规定下湖捕鱼确有过错,但渔政工作人割船之后,未告知当事人,也未在现场设置任何警示告知,且明知半夜有人去收网的情况下,未对渔船进行没收或者销毁处理。他们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股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割了船”,但是“不是割了两条缝,是割了一道大口子”。该负责人称,“这个船也不能说我们故意割的,现在执法难度你也知道的……船身割了那么大一个口子,还被他们开出去,本来就是违反规定下湖捕捞。” 农业农村局:未将船只处置到位确有责任 纪委已介入 10月9日,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庐山市纪委监委已介入处理,目前结果还没有出来。”关于事故细节,“之前政府办也接到相关舆情,我们也正在起草事件详细经过的报告,应该政府办那边会公布。” 上述工作人员称,9月30日20时30分左右,渔政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我们的巡逻船就赶过去,当时现场没有人只有船,执法队员对船只进行了切割,也进行了拍照取证,不存说是只割了两条缝。之后,我们执法队员又去别处巡逻去了,回来后发现有人求救,当时另外两个人没找到,就把幸存者送回了家。” 该工作人员解释,当时晚上接到举报后,渔政执法队员开的是一艘小的巡逻艇,“他们船停在岸边,大船开不过去,就开了小船,如果开的是大船,当时就给他们的船拖走了,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确实当时没有把船只处置到位,这个我们也不推卸责任,县里(庐山市属县级市,原为星子县)调查也是这么说的”,该工作人员称,“调查结论是意外事故,他们占70%的责任,我们占30%。”
该工作人员解释,被打捞上的船不是渔船,而是网上买的三无塑料船,“这种船只,就算是完好无损的,也是不能下水的。而且他们三个人其中有一个之前是专业渔民,是有捕捞证的。我们这边从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包括鄱阳湖都是禁捕退捕,就是所有有证都进行了回收,渔船渔网都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补偿,每一户渔民退捕之后,一部分进行转产就业,还进行了就业培训。” 该工作人员说,当时渔民们都签订了退捕协议,他们在网上买那些非法船只下湖捕鱼都是不允许的,所以看到那种塑料船只,都是可以直接切割的,不用通知当事人,“而且像他们偷捞偷捕,你即使问船是不是他的,他也不会承认的。对于这种非法船只,我们抓到一次,罚款几千元。” 渔政怀疑被打捞船只非事故船 家属否认 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直到现在,他们对被打捞上岸的船身有豁口的船只是否就是当晚谭腊元3人乘坐的事故船有所怀疑,“因为船被切了那么大一个口子,不要说坐人了,把船丢水里面,划不到20米,船就直接沉下去了,也不至于像家属说的船能划那么久。”此前,该局渔业渔政股负责人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相同的疑惑。 红星新闻记者询问其是否有当天执法的照片,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没有,渔政那边应该有。”记者进一步致电渔业渔政股负责人,但电话始终未能接通。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是称“谭腊元、谭冬林乘坐的就是经庐山市渔政部门切割的报废船只”。对此该工作人员回答,“村民坚称那艘船就是事故船,我们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而且他们失去了家人。” 死者家属则表示,事发当晚岸边确只有一艘蓝色塑料船。“船上本来是有两只桨板,事发时我公公(谭腊元)递了一只桨板给婆婆(余某),船只被打捞上来时也还有一只桨板”,谭腊元亲属称,“而且谭腊元、谭冬林两人遗体被发现的位置就在被打捞上岸的船只的附近。船只被打捞上来时船身就有豁口。”
“今日(9日)上午纪委来调查的时候,我婆婆说他们乘坐的船只上有一根红红黄黄的绳子,被打捞上岸的船只船头也有一根绳子。”家属称。据死者家属发提供的图片显示,被打捞上岸的蓝色塑料船头有一根红色的绳子。 9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分别致电庐山市政府办公室和庐山市纪委监委核实进展,双方均称需与市委宣传部联系。庐山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暂未接到相关报告,待有结果将及时通报。 受访人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