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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远兰桥乡出台十一条不准入账规定

2019-08-08 09:43 中乡网
        (中乡网安徽讯)根据安徽省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通报的2018年检查结果,最近,怀远县兰桥乡经管站出台规定,明确了上级相关部门收取的学习费、培训费、住宿费、服装费等费用。村级集体资金违规发放村干部各类补贴。农民义务献血补助。上级安排的视频监控、效能监控费。超标准订阅报刊、垫付农业保险、银铃安康保险等十一项费用不得在村账务中支出。十一项不准在村支出的规定明确后,方便了村干部在报销费用时操作,减轻了农民和村集体的负担,有效地保护了村干部。(特约通讯员:施广平)

 
责编: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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