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乡网安徽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市、区卫健委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卫生院于 6月15日利用医院行政工作例会,组织全体院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
会上,来振东院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基本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逐条领学了该法第一章至第十章110条全部内容。要求,全院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该法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卫生院集中学、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职工自觉学等形式,全面加强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提升卫生院依法治院、依法执业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农村基层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学习会上,枣庄镇卫生院干部职工纷纷表示,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增长了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为今后农村基层卫生健康医疗事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特约通讯员:张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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