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郭祥 核心阅读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基层卫生事业的投入和远程医疗体系的拓展,“互联网+医疗”惠及越来越多的群众。去年9月《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份互联网医疗领域文件发布实施,互联网诊疗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目前,全国所有的三甲医院都开展了远程医疗服务,并覆盖所有贫困县县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提升了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医院诊疗更智慧,患者就医更便捷。 在今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表示,要推进远程医疗,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医疗服务。 去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份互联网医疗领域重磅文件,实行分类管理,并划清政策“红线”。马晓伟说,全国所有的三级甲等医院都开展了远程医疗服务,而且覆盖了全国所有的贫困县县医院,正在向乡和村一级延伸。 救急也救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一次“小小的发烧”,竟然差点夺走6岁女孩宁宁的命,而挽救她性命的,是远程医疗。 6岁的宁宁发烧了,没有感冒症状。父母开车送她去了50公里外的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挂了一天的吊针,烧退了。没想到上体育课时,孩子突然抽搐了,送到医院后,医生赵桂琴初步怀疑是病毒性脑炎。孩子一直在发烧,而且频繁抽搐,病情发展如此之快,医院好多年没有遇到过类似患者。宁宁转院风险太大,赵桂琴建议试一下远程门诊。 远程会诊联系到的专家是首都儿科研究所神经内科的主任医师陈述花。两地医生通过详细的病情沟通,制定治疗方案。接下来的几天,宁宁没再出现大的抽搐。第二次远程视频对用药方案做了细致调整,12天后,宁宁醒了!第三次远程视频时,陈述花进行了康复训练指导,之后,宁宁不仅能说话了,还恢复了正常活动。 像宁宁这么急的病,从偏远地区转诊到大医院肯定来不及。远程门诊让她在家门口看上了大专家。马晓伟说,远程医疗技术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优质的医疗服务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目前正逐步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覆盖,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城乡共享。 40岁的胡女士被查出胰腺实性假乳头状瘤,需要手术切除被癌细胞占领的胰腺头部和右半肝,其难度和风险之高,堪称腹部外科手术的“珠穆朗玛峰”。胡女士带着最后一丝希望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肝胆外科就诊,主任医师曹建华通过互联网远程门诊与北上广等地大医院的多位专家交流会诊,为胡女士制定手术方案,最终决定实施“肝联合胰十二指肠切除术”,一次性切除病灶。 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主任卢清君说,远程医疗不是单纯的医疗服务项目,而是用信息技术下沉优质医疗资源的方法,提升区域医疗水平的均等化水平,解决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的难题。 叫好亦叫座:远程医疗有利于推进分级诊疗 远程医疗并不是一个新名词。在好大夫在线创始人王航看来,远程医疗系统的建设不是目的,解决患者的疾病问题才是根本,不能“重设备而轻运营”,既要管技术支持,也得管好运营服务,才能持续发展。王航认为,远程专家门诊是一剂良方,“云端部署、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合作共赢”,让“大病不出县”的分级诊疗落到实处。结合患者病情,上级专家给出适合当地医疗条件的诊疗方案,由基层医生落实诊疗方案,在基层医院实现治疗。 远程专家门诊能够实现医疗资源的二次分配。目前基层医院医疗设备使用率不足四成,而全国重点医院的医疗设备普遍超负荷运转,远程会诊让更多患者选择在当地就医检查,分散了拥堵在全国几家重点医院的就诊人群,提高了基层医院的就医率和设备使用率。 事实上,远程医疗是一个多方共赢的解决方案。患者在本地拿到大医院专家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免于奔波,便可享受更高的医保报销比例,省时省力省钱少痛苦。而本地医生则通过参与远程门诊学习大医院的诊断思路和临床经验,专业能力得到快速提升。本地医院也留住了患者,增加了业务量。对于大医院的医生来说,通过这种线上“下基层”的方式,高效输出了专业能力,真正做到“授之以渔”。 马晓伟说,互联网远程医疗技术要建立行业标准和考评体系,下一步要把它变成正常的医疗活动,合理定价、合理收费,使企业、医院、医生和患者各方受益,使远程医疗有序可持续地向前发展。 便捷又智慧:互联网诊疗活动全程可追溯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张伟表示,医院不久前成立了智慧医院5G实验室,将来可实现院前急救、院前检查的结果高速传到医院,依此规划抢救路线,做好抢救的相应准备。对于远程医疗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张伟有很多期待。 实体医院监管相对容易,而互联网医院监管不易。“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表示,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所有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要保证互联网诊疗活动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 焦雅辉指出,“监管的平台要对所有通过互联网的在线医疗服务进行监管,包括医务人员资质、诊疗行为、处方流转和信息安全等。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的主体都是实体医疗机构,线上线下监管一致。” 一旦在互联网上的诊疗行为发生了损害或者纠纷,患者去找谁投诉?卢清君介绍,《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中规定,在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医疗争议时,患者向邀请方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远程会诊由邀请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远程诊断由邀请方和受邀方共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发生争议时,由邀请方、受邀方、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新业态的监管,营造有利于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焦雅辉说。(王君平 数据来源:国家卫健委)
(责编: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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