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政府同意,该省卫生健康、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医保部门日前印发《海南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方案》提出,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通过转型或扩建等方式,积极发展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50%;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中医院、中医门诊及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以老年人为中心的中医养生保健、康复医疗、护理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利用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 《方案》提出,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社区、乡、镇、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改造和建设,以及居住环境适老化改造。 此外,由政府出资逐步为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优先为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帮扶服务。(记者刘泽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