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卫生健康委日前修订《重庆市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于9月4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落实了“放管服”政策,允许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结合项目实施进展做出相应调整。 新《办法》强化了诚信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机制,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鼓励持续创新,培育更具潜在临床研究价值的中医药项目。通过年度项目实施,遴选具有潜在临床研究价值的项目开展持续研究,鼓励申报国家中医药重大专项等更高级别研究项目。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综合处处长廖惠萍表示,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将紧密结合全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编制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进一步完善项目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健全科研咨询专家库,积极鼓励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在中医临床研究、产品研发等方面深入探索,鼓励医疗机构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联合申报中医药重大专项,充分发挥各自的临床实践、创新平台、成果转化等科研优势和作用。(特约记者陈英 喻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