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乡网安徽讯 为了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3月18日,桃园镇组织学习了省纪委印发的《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实践作用,全体班子成员要带头贯彻落实,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深化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概念外延,把运用“第一种形态”内化为思想、外化为行动、转化为成果。 会议要求,桃园镇党委要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巡视巡察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落实不力的予以责任追究。(特约通讯员:王凤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