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主动了解复工复产企业不动产登记需求,为企业打开“绿色通道”,实现企业不动产业务当场办结。对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必须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通知》要求,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复工企业登记指导,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主动与当地工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本地各类复工复产企业特别是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录与联系方式,明确专门联络人员,随时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与指导。要主动与企业联系,了解复工复产中遇到的不动产登记需求,分门别类及时予以解决。 《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坚决落实绿色通道制度,保持预约渠道畅通,对复工复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要优先办、抓紧办,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场办结。复工复产企业不知情况、没有预约直接来到现场窗口的,经值班负责同志查验、完成防疫举措后可急事急办。要会同银行登记便民点,及时为企业提供不动产抵押贷款与登记服务。全面使用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实现企业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 《通知》还指出,要用好用足援企登记政策。对于涉及生产企业的不动产登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要按照原省国土资源厅、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要求,从容缺受理、压缩时间、区分套层间抵押登记、共性材料一次备案、权籍调查成果沿用等方面坚持贯彻落实服务生产企业的各项举措。对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必须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沈佳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