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全省商贸服务企业纾困解难、平稳健康发展,现代快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商贸服务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八大措施,包括支持尽早复工复业、减免企业相关税费、降低生产要素费用、降低房屋租金成本、支持企业稳岗稳员、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专项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创新发展等。 支持尽早复工,多种措施为企业减负 支持尽早复工,各地要全面取消商贸服务企业复工营业限制,不得对复工营业设置审批、备案程序,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原料、用工、物流、防护物资等问题。对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带来的输入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指导企业科学做好防控工作。 受疫情影响,各类证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变更的(涉及安全、产业政策等强制要求的除外),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办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的健康证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疫情解除后90日。同时,通过减税降费、减免房租等措施,大力为企业减负。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商贸服务企业,符合条件的暂免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商贸服务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办理定期定额管理相应调整措施,对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对疫情期间暂时经营困难的商贸服务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各地可安排资金给予适度补贴。鼓励各地将2月至6月非居民用自来水到户价格降低10%,免收或减半征收垃圾处理费。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商贸服务企业免收2月份租金,减半收取3月至4月的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者最终受益。 支持稳岗稳员,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企业稳岗稳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商贸服务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20年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可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对受疫情影响较重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等企业,可参照困难企业标准,给予1—3个月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银行机构积极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为商贸服务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积极对接商贸服务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提高小微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占比和“首贷率”。 引导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拓展线上业务 措施也提出积极支持商贸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拓展线上业务。支持传统商贸服务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利用社区电商、社群电商,进一步拓宽居民线上消费渠道,加快释放网络消费新动能。支持餐饮、生鲜类商贸服务企业拓展品牌、多元发展,鼓励企业依托自建平台或入驻第三方平台的方式提供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推广外卖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鼓励通信运营商积极服务商贸服务企业拓展线上业务,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专线资费价格下降。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协调电商、外卖平台企业降低疫情期间收费。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申办集体用餐配送资质,提供团体用餐服务。(谷伟 潘荣 赵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