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5月28日电 (任重)据四川省人社厅官网消息,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四川省技工院校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共五章二十条。主要内容—— (一)明确校外教学点设置要求。《办法》明确:校外教学点是指四川省辖区内的技工院校,在学校注册办学地以外开展全日制技工教育教学活动的机构。校外教学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对外衍生其他分支机构,不得独立面向社会招生。同时,还对校外教学点在校生规模、校舍建筑、设施设备、场地权属、师资队伍配置等进行了明确。 (二)明确校外教学点设立程序。《办法》提出:技工院校设立校外教学点实行备案制。省内技工院校经注册办学地和拟设教学点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以设立校外教学点。并逐一明确了申请材料清单、备案设立流程、核查备案主体、变更撤销处理等设立程序。 (三)明确校外教学点管理职责。《办法》要求:校外教学点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及食品卫生等管理制度。明确了校外教学点招生、学籍、资助、奖学金、教学、就业、校园安全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权责。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章“法律责任”界定范围内,对校外教学点不合格办学行为做出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