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5日启动。160多名来自全省招考战线的工作人员将连续奋战一个多月,完成全国1455所高等学校在我省的342620个招生计划。 高校招生实行“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先等级后分数”“等级级差法”等方法对进档考生排序,再依据高校确定的专业安排规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在平行志愿投档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8月8日-12日录取;第一批本科院校,8月15日-19日录取;第二批本科院校,8月21日-25日录取;高职(专科)院校,9月1日-5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9月7日-11日录取。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王 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