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网

热门关键词:  杏林镇  请输入关键词  怀远县  龙扬镇  莲花寺

预计今年有望继续保持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2018-12-28 17:15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当前,绿色已成为农业发展的主旋律和最强音。促进农业向绿色可持续转型,保障从田间到“舌尖”的安全,助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绿色植保和科学用药是尤为重要的一环。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大力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在农药用量实现连续三年减少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采取一些列有效措施和行动,重点发力,扎实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取得新进展,预计今年有望继续保持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一是绿色防控以点带面加快推广。2018年,在继续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中,注重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打造优质农产品绿色防控品牌基地,加快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组装健康栽培、植物诱集、防虫阻隔、灯诱、色诱、性诱、食诱、天敌和生物农药等关键技术,示范带动小农户采用绿色防控技术。2018年,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9.4%,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比2014年提高9.4个百分点。

    二是病虫害统防统治水平明显提升。推行全程承包服务,由植保专业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协议,推广多种专业化服务模式,解决一家一户“打药难”“乱打药”的问题。在病虫重发的关键季节,组织大型植保机械(包括航化作业)开展病虫统防统治,解决“无人防”“不好防”的问题。2018年,在农业部门备案的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稳定在4万个,三大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9.2%,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比2014年提高9.2个百分点。

    三是植保机械大力推动替代升级。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支持植保服务组织购置自走式、风送式、高地隙喷杆喷雾器等大中型植保机械和植保无人机,扩大作业范围,提高作业效率。

    2015年以来,黑龙江省财政共补贴更换节药喷头39万套,改造喷杆喷雾机3.2万台,仅此一项全省每年可减少除草剂用量2000多吨。据统计,2018年,全国大中型植保机械保有量达到40万台(套),比上年增加8万台(套);植保无人机保有量2.6万多架,比上年增加1.2万多架,作业面积超过2.6亿亩次,比上年增加近1.8亿亩次。

    四是农药减量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结合“化肥农药双减”重大科技专项,依托植保科技创新联盟,重点开展天敌昆虫、绿色农药、新型植保机械等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植物免疫诱抗、以虫治虫、食诱性诱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重点突破。集成推广生防与化防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配套、农药与药械相适应的综合技术模式,重点推广天敌生物控制病虫危害,大面积应用生物制剂减少化学农药使用。

    另外,注重农药使用风险监测,对安全风险和抗药性水平较高的多菌灵、草甘膦等10种农药,率先开展风险评估。组织开展甲拌磷、涕灭威、水胺硫磷等3种高毒农药淘汰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近期将发布公告,采取禁用措施。

    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提出,“要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这标志着农药减量增效进入新阶段。目前,农药利用率为38.8%,实现到2020年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的目标,还需持续加力,付出艰苦努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将按照部党组的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安全,为建设美丽中国、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在目标任务上,重点是“一替一减一提”。“一替”,就是转变病虫防控方式,推行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一减”,就是继续减少农药使用量,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一提”,就是提升科学用药水平,提高农药利用率。

    在工作措施上,重点是五个持续推进。一是持续推进绿色防控控害减量,加快理念转变,加大政策扶持,推行全程绿色防控,继续在果菜茶优势区150个重点县市开展全程绿色防控试点。二是持续推进统防统治提效减量,壮大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推进行业自律,打造农业生产性服务新业态。三是持续推进高效药械替代减量,提高防治效果和农药利用效率。四是持续推进服务创新机制减量,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和经营主体,推进农企合作,打造示范推广基地。五是持续推进技术创新驱动减量,为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提供技术支撑。此外,加快研发配备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设备,提升病虫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责编:叶子 媛媛)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责任编辑:
首页 | 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110报警服务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乡镇网新闻中心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4009-916-216 蜀ICP备13027954号

法律顾问: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旭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