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5月31日 (郭莹)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医疗保障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今年4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医保统筹、待遇保障、基金管理、远景制度体系建设等作出系统谋划。《实施意见》有哪些创新内容?将通过哪些具体措施来体现?5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成都举行四川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对以上问题进行解读。 据介绍,截至今年4月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479.57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137.13亿元,基金运行平稳,略有盈余。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持稳定,大病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保持在80%左右,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稳定在70%左右。 不过,当前四川医疗保障工作形势仍然严峻,存在医保基金可持续性面临严峻挑战、现有制度体系离成熟定型还有较大差距、待遇保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等问题。 为破解上述难题,《实施意见》提出了6大方面改革任务和22项具有四川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形成了“1+4+2”的医疗保障改革安排: “1”是明确了四川省医疗保障改革目标,即:到2021年底,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支付方式、药械集采、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4”和“2”明确了六大方面改革任务。其中,“4”即要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和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四项重大机制;“2”即要进一步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和优化医保公共管理服务。 今年5月10日,四川省还印发了《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确定了牵头单位、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重点改革举措及时落地见效。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四川在“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改革举措:一是探索推进五大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逐步构建制度统一、政策趋同、机制健全、服务均等的区域医疗保障体系;二是建立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一个总额付费”的医保管理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管理改革;三是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对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实行“三流合一”综合管理;四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考核机制,按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和改革运行情况等,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五是建好医保专有资源平台,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有序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