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地上接二连三有人铊中毒 山东淄博一农民工犯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十五年
姚雯/漫画 近年来,有关铊中毒的病例屡有曝光,其中不乏人为投毒的凶案。公众谈铊色变,将这种毒性与砒霜不相上下的化学物品,看作是害人不浅的“杀人利器”。 两年前的深秋,一起令人震惊的多人铊中毒事件,打破了山东省淄博市的宁静。经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9月12日,投铊报复他人的被告人白怀忠,被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咄咄怪事,工地多人齐中毒 2016年9月,在临淄区一处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多名施工人员接二连三突发怪病,主要症状表现为手指发麻、恶心呕吐、全身疼痛。 因疼痛难忍,最早到当地医院就诊的是工地上的技术员马某和塔吊工路某。医院检查发现,两名患者肝功能明显受损,可能是中毒所致。在医院的建议下,两人将血样和尿样送往在北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7医院(下称307医院)进行毒物筛查分析。307医院反馈的检测结果显示:患者血、尿中铊物质超标,考虑急性铊中毒。马某和路某血样中的铊物质数值竟高达510ng/ml和280ng/ml,远超 0.1ng/ml这个正常值的数千倍。随后,两人转院至307医院接受治疗。 就在马某和路某在北京治疗期间,工地上包括施工队长边某、电工白怀忠等在内的其他4人,也因相同症状,怀疑有铊中毒的可能,结伴到307医院住院医治。不出所料,经医院化验检测,4人确系急性铊中毒。 建筑工地上突发的这起多人铊中毒事件,极为蹊跷。为防止恐慌情绪蔓延,临淄区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情况通报后,快速反应,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对搜查、辨认、提取等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初步排除了中毒人员职业环境接触铊的可能性。 毒从何来,形迹可疑露马脚 铊本身属于一种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销售都受到严格控制,必须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准购证,一般人根本接触不到。引起工地多人中毒的铊,究竟是从何而来? 办案民警走访摸排了临淄区及其周边地区出售化学用品的试剂店,发现其中一家化学试剂公司在2016年9月初曾在购买人没有准购证的情况下违规出售过一瓶硫酸铊试剂,但无法查清究竟是何人购买。 为查明案情,办案民警提取了6名中毒人员的血样、尿样和头发,送往公安部二所进行检测。通过检测发现,除了白怀忠,在其他5人的血样、尿样中均检出系铊中毒。后办案民警再次委托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6名中毒人员使用的水杯等物证进行检测分析。经检测,除了白怀忠,在另外5人的水杯上均检测出铊元素。 之前,307医院明明确诊6人都是铊中毒。但为何后两次的检测结果,却只在除白怀忠外的5人身体内和使用的物品上检测到了铊元素?白怀忠难道有特异功能,短时间内已被医治痊愈? 就在案情初露端倪之时,在医院陪床的边某的爱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据她反映,当时第二批进京住院的4名中毒人员,集中住在了同一个病房,每天会被医院安排进行尿检。白怀忠表现得有些奇怪,不仅没有受病痛折磨的症状,而且格外热情,每次都会主动帮其他工友从尿桶中抽取尿样,一并交给护士进行检验。种种迹象表明,白怀忠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矛盾生怨,投铊泄愤伤无辜 2017年3月,公安机关掌握了白怀忠作案的相关证据。临淄区检察院按照《关于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对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嫌疑人白怀忠依法从快批准逮捕。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多次辩解自己冤枉的白怀忠,最终承认了投毒的犯罪事实。 据白怀忠交代,这些年他一直跟随施工队队长边某在多个工地施工。其间,两人发生过一些矛盾,日积月累下来,白怀忠认为边某故意刁难,给自己“穿小鞋”,遂心生怨恨,产生了报复教训边某的想法。 白怀忠听说铊盐无色无味,服用之后能让人中毒。经过打听,他找到临淄区附近的一家化学试剂公司,以400多元的价格买到了一小瓶硫酸铊,伺机投毒泄愤。 2016年9月7日上午,白怀忠看到边某携带水杯在工地巡查,认为边某巡查后会到办公室休息喝水,便将部分硫酸铊投放到了办公室内集体共用的烧水壶中。当日中午,白怀忠返回办公室,明知壶内有剧毒物质,看到多名工友从壶中倒水,并未制止,造成多人发生急性铊中毒。后经伤情鉴定,1名被害人构成重伤一级,3名被害人构成轻微伤。 当部分中毒人员到医院就医后,白怀忠发现边某仍继续上班,身体没有异样。几天之后,白怀忠趁无人之机,再次将随身携带的部分硫酸铊倒入边某个人使用的水杯之中。边某饮用杯中的水后,发生急性铊中毒,因救治及时,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为掩饰罪行、混淆视听,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白怀忠偷偷服用了少量硫酸铊,并剪短了头发,制造自己也是被害人的假象。在北京治疗期间,白怀忠担心医院的尿检暴露自己的罪行,便扮演起帮同屋中毒工友收集尿样的“好人”,趁机将中毒工友的尿样伪造成是自己的。白怀忠的种种掩饰行为,正是造成医院与其他检测机构检验结果不一致的原因。 追加漏罪,数罪并罚惩元凶 因为该案的被害人有多名,且一人构成重伤一级,所以伤情鉴定长达半年之久。2017年9月,公安机关将白怀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移送临淄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严把案件审查关口,查微析疑仔细审查,进而深挖漏罪,对该案的证据标准、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临淄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查讨论认为,白怀忠首次投毒,客观上有实施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主观上有明知除边某外的其他人也会饮用壶中水而不加制止的故意,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建议法院在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之间量刑。而白怀忠的第二次投毒,系利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手段故意杀人,并导致了边某中毒,应追加其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刑事责任,建议法院在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之间量刑。白怀忠系一人犯数罪,应依法数罪并罚。2017年9月,临淄区检察院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杀人罪(未遂)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 在诉讼过程中,多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白怀忠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的意见正确。今年9月12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白怀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同时,指令被告人白怀忠赔偿多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相关费用。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在工友的眼中,年过半百的白怀忠是个木讷寡言、勤劳本分的老实人,却因工友间的小摩擦,干下了投毒害人的荒唐事。他没想到自己当时购买的那瓶硫酸铊,含铊成分竟高达20.204克,能够导致21个体重80公斤的成年人死亡。所幸多名被害人救治及时,并准确查明了病因,才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检察官提醒大家,平时遇事不要过于计较,假若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法,切记不可以身试法伤害无辜,做出害人害己的蠢事。(卢金增 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