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在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将23年前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陈某辉、宋某霞抓捕归案。 2002年5月20日,在霍林河发电厂筹备处院内西墙内侧一自然坑内发现一具白骨化的尸体。死者为女性,钝器造成颅骨骨折,定性为他杀。 2016年通辽市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攻坚”工作以来,在通辽市委、政府领导下,在自治区公安厅开展的“云剑2020专项行动“部署下,尤其是市委今年将“侦破积压命案“纳入十大民生工程后,通辽市公安局统筹梳理全市积压命案,加大对案件的摸排与侦查,重新集结、调整重大命案侦破机制。在市局党委部署下,各旗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专案组长,多措并举,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5月23日,该案取得突破性进展,确定受害者身份(受害者谢某霞、女、1960年出生,无业)。警方通过排查死者社会关系、多方查证,发现死者生前与陈某辉交往密切,且死者遇害后,陈某辉便搬迁至黑龙江大兴安岭生活,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排查,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辉。
5月28日凌晨2时,通辽警方将已改名换姓的杀人凶手陈某辉抓获。经侦讯,死者谢某霞与犯罪嫌疑人陈某辉系情人关系。1997年5月份的一天,谢、陈两人在霍林郭勒市电厂外西墙附近见面,二人见面后因经济问题发生争执,并发生撕扯,陈某辉将谢某霞踹至电厂西侧沟内,用石头砸谢某霞头部致其死亡,并抛尸掩埋、逃离现场。为躲避公安机关调查追捕,嫌疑人逃至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生活,并改名换姓。 犯罪嫌疑人陈某辉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3年发生的故意杀人案告破,宋某霞涉嫌包庇被刑拘,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该案是通辽2016年以来破获的第47起积压命案;是今年通辽破获的第6起积压命案。全市公安机关将按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提高命案积案攻坚能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作者:颜爱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