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湖南省加强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8月起,用3年时间,加强全省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乡镇(街道)是应急救援的前沿阵地。《方案》决定,在全省乡镇(街道)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应急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方案》,“有班子”要求乡镇(街道)应设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长的应急救援指挥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权力、责任和服务清单。“有机制”要围绕事前预防与应急准备,落实风险调查、隐患排查和调查评估机制,及时排查各类风险隐患,遇到突发事故,能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疏散、转移、营救和恢复生产、生活、社会秩序等工作。“有预案”要围绕应对事故灾害,编制总体及各类专项、单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知识及应急预案集中宣传活动。“有队伍”要围绕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信息预测预警。“有物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制度,足额储备各类应急物资。“有培训演练”要求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学校、医院、酒店、商场、敬老院等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 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内容。(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范警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