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方案》明确,到2020年,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500家县医院(包括部分贫困县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方案》指出,将进一步健全县医院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一级诊疗科目为核心,重点提升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地方病的诊疗能力。同时,加强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建设,健全县中医院临床和医技科室。《方案》提出,逐步化解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 《方案》明确,县级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便利。同时,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医学影像诊断、检查检验、病理诊断等中心,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发展,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逐步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开展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此外,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相衔接。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为强化贫困县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方案》强调,要充分借鉴援疆援藏经验,深入推进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记者 姚常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