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网

热门关键词:  杏林镇  龙扬镇  怀远县  请输入关键词  莲花寺

春季毒蛇出没 用嘴吸蛇毒 小心你也中招

2019-03-21 11:37 来源:重庆晚报
原标题:用嘴吸蛇毒 小心你也中招

  ▲医生将蛇药涂在被毒蛇咬伤的手臂上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不少重庆市民都会选择到户外踏青,在踏青的过程中,市民往往会忽视一些潜在的危险。3月4日和3月19日,重庆市急救中心先后收治了两名被毒蛇咬伤送来急救的患者。事实上每年的3月至11月,都是毒蛇咬人的高发季,市急救中心每年都会接诊上千被毒蛇咬伤病人。市急救医疗中心希望通过重庆晚报告诫广大市民:被毒蛇咬伤后,切忌采用包草药、用嘴吸毒等“民间妙招”。

  户外踏青要小心毒蛇

  今年3月4日,重庆市急救中心接收了从贵州送来的患者姚先生,他在户外被毒蛇咬伤,这也是该中心今年收治的首例被毒蛇咬伤患者。因为处理及时,姚先生几天就出院了。3月19日,来自铜梁区的陈先生在户外走路时被毒蛇咬伤,由于第一时间没处理好,直到今天他仍在接受后续治疗。

  负责治疗这两名被毒蛇咬伤患者的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急诊科主治医师刘斌告诉记者:“重庆的毒蛇以蝮蛇为主,常见的就是人们说的‘烂草蛇’,每年从3月开始,随着冬眠的毒蛇苏醒,就会出现毒蛇伤人的情况。据我们的医院的统计,每年3月-11月,急诊科接诊被毒蛇咬伤的病人超千例,11月之后,随着毒蛇冬眠,毒蛇咬伤的情况会明显减少。”

  虽然3月份仅有2个被毒蛇咬伤的患者送到市急救中心就诊,但刘斌表示绝不能掉以轻心,因为真正的高峰期是每年的5月和6月:“5、6月是毒蛇活动的高峰期,特别是在早晚时段和下暴雨前后,毒蛇的活动会更为频繁。去年接诊毒蛇咬伤患者最多的一天,就是一个雨后的夜晚,当时接诊了患者23例!所以我们希望广大市民如果到户外活动,这个时间出行更需小心!”

  “民间妙招”相当不靠谱

  在急诊科接诊毒蛇咬伤病人的过程中,刘斌也接触了很多患者在送进医院之前接受了“民间妙招”的治疗,结果适得其反,有的耽误了治疗,有的还造成了更多的人中毒。

  刘斌认为目前常见的四种“民间妙招”都是不靠谱的,他就这些坑人的“民间妙招”进行了一一的点评。

  方法1:吸毒疗法,这也是很多电视剧中最常见的办法,让伤者的亲朋好友用嘴从伤口把蛇毒吸出来。

  点评:“用嘴吸伤口局部的毒液,不但排毒效果不好,还可能导致吸毒者中毒。”

  方法2:放血疗法,用玻璃、刀等锐器,在被咬处周围划多个伤口放血排毒。

  点评:“放血不但毒液不容易排出来,还可能因为失血过多引发不必要的伤亡。”

  方法3:以毒攻毒,把毒蛇打死蛇头敷在伤口上。

  点评:“这个是最坑人的方法,完全没有科学依据,结果往往是毒上加毒。”

  方法4:中药疗法,被毒蛇咬伤后弄一堆不知名的中草药,捣碎后敷在伤口。

  点评:“包药容易导致伤口感染,经常患者伤口周围起水疱都不知道。”

  被毒蛇咬伤应该这么做

  被毒蛇咬伤后该怎么办?刘斌表示:“被毒蛇咬了后一定要镇静,乱跑和乱叫不仅于事无补,还会加速毒素吸收。”刘斌结合实践的经验,提出了正确的处理方法:

  1、减少运动量:剧烈运动会加速血液循环,加快毒素吸收,因此有条件情况下被蛇咬伤部位要避免移动。

  2、记住毒蛇特征:有条件下可以拍照,方便医生辨认,但切忌为了拍照去追踪毒蛇。

  3、不要挤压伤口:网上经常有毒蛇咬伤后可以快速把毒血挤出来的说法,但实际操作中作用不大,毒蛇咬伤伤口小,野外没有扩创情况下挤压伤口不能有效将毒液挤出,反而将加快毒液吸收。

  4、合理伤口消毒:禁用酒精类消毒,因为会导致血管扩张加快毒液吸收,可以选用双氧水消毒。野外情况下,用干净水冲洗伤口即可。

  5、结扎有要求:毒蛇咬伤常见于四肢,野外可选用绷带或者布条、绳索在中毒部位近心端5~10厘米结扎,松紧度以能插入1根手指为益,每30分钟松解1~2分钟。切忌结扎过紧导致肢体缺血坏死,严重将导致截肢。

  6、注射蛇毒血清:蛇毒血清抗毒蛇咬伤是最有效的治疗方案,越早使用蛇毒血清效果越好,因此在完成上述处理后尽快到有条件医院治疗方为最佳之选。

  7、用视频120求救:目前重庆市急救中心已经启用了视频120系统,通过一键拨打视频120可以联系急诊科医生,第一时间获得急救指导。

  小贴士

  如何分辨蛇咬

  被无毒蛇咬伤时,皮肤留下细小齿痕,局部稍痛,可起水疱,无全身反应;若被毒蛇咬伤,会留下一对较深齿痕,蛇毒注入体内,引起严重中毒,导致全身虚弱、口周感觉异常、肌肉震颤,或是发热恶寒、烦躁不安,头晕目眩、呼吸抑制,部分人会因广泛的毛细血管渗漏,引起肺水肿、低血压、心律失常。

  如果在郊外花草较茂盛的地方,最好带一棍,打一打前方的草,可以驱赶蛇、虫等,避免被伤害。

  重庆晚报-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文 市急救中心供图
 

(责编:冬梅)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责任编辑:
首页 | 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110报警服务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乡镇网新闻中心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4009-916-216 蜀ICP备13027954号

川公网安备51050202000200号 法律顾问: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