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解决长期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四川省成都市日前出台《成都市实施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在13个试点区推进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在试点区域,家庭照护床位不得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收费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由服务机构自主合理定价,并报试点区民政部门备案,主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项目清单,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30小时。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服务性床位补贴、长期照护保险等政策,减免家庭照护床位照护费用。此外,相关部门对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家庭照护床位实行“以奖代补”,服务机构在同一区内连续6个月的签约服务总人数平均达到10人/月,一次性奖励3万元;同一服务机构在同一区内每连续6个月月均新增人数10人,增加奖补3万元。 “通过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探索解决中低收入刚需老年人‘不愿住’‘住不起’‘住不进’养老院难题。”成都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调查,成都市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每名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成本在3000元/月以上,老年人现有收入难以承担养老服务成本。(记者喻文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