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委相关规定和要求,都兰县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外出培训活动。 重申《都兰县干部教育培训办班申报审批暂行办法》,要求举办各类培训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办班制度,做好申报和审批工作,明确办班规模、培训地点、参训人员等内容,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办班,严格外出学习培训审批。 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在学习期间参加朋友宴请,不得逃课、旷课前往旅游风景区,在微信、微博、QQ晒出与培训无关的游玩娱乐的照片等。各单位针对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整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各部门、各单位培训纪律进行检查,对未按相关制度执行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一把手”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备案,一般干部要所在单位同意。培训期间必须按培训计划上课,对于无故旷课不履行请销假手续和培训结束不按期返岗的干部,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或诫勉谈话。现场教学环节原则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