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等17项财税支持政策。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我国出台17项财税支持政策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主要是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特别是发挥财税的引领撬动作用,积极引导相关资源朝着国家战略导向的方向发展,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协调发展,激发地方释放发展潜能,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方案》要求,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横向和纵向财政体制,调动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支持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个省份,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生态地位突出,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 近年来,我国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持续支持,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实现高质量发展。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各项转移支付达9.6万亿元,年均增长11.8%,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的40.8%。今年以来,已安排转移支付3.2万亿元。2018年-2021年,下达沿江省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6.1万亿元,年均增长28.5%,占全国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41.1%,充分体现了财政对长江经济带的支持力度。 《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17项具体政策措施,包括完善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支持加快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支持长江经济带城乡融合发展。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17项财税支持政策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提升发展质量,激发带动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能源资源、人才开发、交通网络、产业优势等全要素的深度挖掘和服务功能综合提升。 张依群表示,支持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上重要城市节点作用,将长江经济带打造成一条能够贯穿中国东中西三大板块、实现不同区域精准功能定位、打通不同区域融合发展网络的经济主动脉。 《方案》表示,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支持作用,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格局。推动上中下游的互动协作,推动下游地区人才、资金、技术向中上游地区有序流动。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投入。对符合税制改革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方向的税收政策,在现行税收制度框架内支持在沿江省市优先实施。
“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西部,资源禀赋优势较为明显,是我国重要的鱼米之乡和高端制造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对中国经济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落实财税支持政策推动长江经济带快速发展,对贯通和推动中国经济板块的整体发展也会发挥重要支撑引领作用。”张依群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