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的初中升学考试暨招生政策为什么要调整?调整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成为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了加快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今年对初中升学考试暨招生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 泸州市2014年升学考试暨招生政策的调整遵循四个有利于的原则:一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有利于导向初中阶段教育的原则,三有利于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的原则,四有利于促进教育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2、今年升学考试暨招生工作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全市所有学校于4月1日前将《泸州市2014年高中阶段招生报考指南》,免费发放给每一位初中毕业学生,请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 3、今年民办高中的录取什么时候截止? 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鼓励考生报考民办学校。凡是既报考民办普高又报考公办普高且被民办普高录取的考生,于6月16日前已到民办学校缴费注册登记者,市教育局在组织公办普高录取时,不再列入公办普高的划线录取。民办学校将于6月17日上午9时前将已录取且缴费注册的学生名册、缴费原始存根和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就读协议书,报市教育局普高科核查备案。 4、今年在我市就读的省外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精神,2014年四川省实行异地中高考政策。参照异地高考政策,户籍是省外的考生,凡符合异地中考政策考生(凡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三年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我市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与当地考生同等对待,不符合异地中考政策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只能作为借考生参加我市普通高中的择校录取。这部分学生必须持相关证明向就读学校县区教育部门申请,经县区教育部门审核后在就读学校参加中考报名。 5、今年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的成绩怎样呈现? 答: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折算标准为:优秀≥90分;良好≥75-89;合格≥60-74;不合格为59分及以下。为增加学生体考的选择性,今年体考有四个考试项目,学生从四个项目中选三个项目参加考试。对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因身体健康问题(患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等)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证明,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可以免考,体育成绩以合格等级呈现。 体考、实考成绩以等级呈现是教育改革的总体方向,既可以避免学生分分计较,又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体育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的体质健康发展,并非追求高分数的体育竞技水平。初中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主要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探究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基础实验操作流程。 6、今年文考学科的分值是怎样规定的? 按照文考总分大体和去年相当的原则和与高考改革精神保持一致的原则,对初三年级考试科目的分值作了适当调整。2014年文考学科分值调整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理科综合200分(理化生合卷,其中物理95分,化学65分,生物40分),文科综合120分(品史地合卷,其中思想品德40分,历史40分,地理40分),满分660分。 7、今年正取定向计划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正招计划(不含艺体特长生)的60%实行定向招生。其中市直属学校和省一级学校定向招计划的30%分配到非本县区学校所在地的其他县区招生,其余定向计划分配到本县区内的城区学校和乡镇招生。省二级学校定向计划按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到本县区内的城区学校和乡镇。定向生的录取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在统招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定向计划时,定向生最多可降低30分录取。 8、今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有何规定? 答: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分批次集中录取。录取严格按志愿批次、志愿顺序、体考实考等级和分数由前到后择优依次录取,同一批次录取顺序分别为正取生、艺体特长生、择校生。 普高学校招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高学校和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要求学生的体考、实考两个项目的等级评价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公办普通高中统一录取的通知书套印有“泸州市教育局中学学籍管理专用章”。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具体为:前一批志愿录取后,后一批志愿不再录取,同一批次志愿前一志愿已被录取的后面志愿不再录取。考生如果填报了“择校志愿”处志愿,一旦被录取,后面批次学校志愿不再录取,如果未被录取,不影响后面学校志愿的录取。 当在统招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定向计划时,定向生最多可降低30分录取。 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录取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中考成绩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分控制线,录取时不分专业。 省一级示范普通高中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该校正取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