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阳区2015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出台。和往年相比,今年的《方案》进行了三大调整:一是江阳区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分两片进行抽签分配;二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时,需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三是从今年秋期起严格控制主城区各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规模,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每班不超过56人。
变化一:主城区“小升初”分两片抽签分配
提示:6月底编组,7月初抽分,抽分次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今年,江阳区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初中仍采取免试、编组、抽签分配的办法进行,参加抽分的学校包括泸州七中、泸南中学、泸州十五中、江阳西路学校、梓橦路学校、泸州外国语学校。
小升初抽签分配调整为分两片进行,即:属北城街道、南城街道户籍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编组抽分到泸州七中、泸南中学、外国语学校就读;属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户籍)户籍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编组抽分到泸州十五中、江阳西路学校、梓橦路学校就读。
当主城区两片小学毕业生生源不均衡时,泸州十五中参与两片抽签分配。
6月底,区普招办将根据毕业生相关信息进行编组;7月初,由区教育部门组织抽分。主城区初中于抽签次日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变化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四项证明文件
提示:入学证明材料新增“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6月9日—11日报名登记
《方案》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必须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今年招生范围的,需提供四项证明材料:一是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二是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三是房屋租赁合同;四是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截至2015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的,于6月9日—11日持上述资料到学校报名登记就读。
属北城街道的,在忠山小学入学;属南城街道的,在广营路小学入学;属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的,在南城学校入学。
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新生,统筹安排到南城学校报名就读。
变化三:从今年秋期起严格控制班额,逐步消除大班额
提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每班不超过56人
《方案》规定,今年江阳区中小学招生将严格控制规模,严格控制班额。从今年秋期起,严格控制主城区各普通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规模,在街道和学校上报招生计划数的基础上,由区教育局审核,并下达主城区各校招生计划,严禁学校随意扩大招生规模。
全区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每班不超过56人的规定,逐步消除大班额。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计划内分配新生,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在泸州城市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该商品房未交付入住前,购房人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可凭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和户籍册在该商品房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属主城区的在主城区内统筹安排入学,属主城区外镇街的在相关镇街内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