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岐山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把特殊教育纳入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总体规划,采用“建、管、扶”措施,有效推动了全县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建”——建设特殊教育学校。该县2013年投资518万元在原刘家塬中学校址建设县特殊教育学校,2014年4月建成投用全市县区首所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目前招收轻度智障儿童55名,编制6个教学班,开展残障儿童免费特殊教育和理疗康复等工作。同时,2015年投资60万元在县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县级特教资源中心,高标准装备感统训练室、大运动训练室、律动室、蒙氏教室等功能部室,主要对全县残疾儿童和家长、辅导教师开展专业培训和康复训练指导,两年来累计培训指导300多人。
“管”——加强特殊教育管理。一是强师资。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从全县选调了21名热爱特教事业的中小学教师,通过特教技能培训后,转岗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基本满足了特殊教育学校发展需求。二是保投入。全面落实每年6000元的特教生均公用经费,不足百人按百人拨付,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60万元公用经费已分学期足额拨付到位,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促提升。对全县具有学习能力且愿意在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的55名残疾学生,优先安排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开设生活语言、律动、康复训练、生活实践等康复课程,让其接受良好的文化教育和必需的康复训练。对轻度残疾且不愿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106名学生,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儿童班主任QQ群”,定期通过QQ群开展培训,指导班主任做好随班就读残疾儿童教育工作。同时,向全县残疾儿童免费开放特教资源中心,帮助残疾儿童树立自信,提升技能,健康成长。对不能进校就读的12名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组织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做到不让一个残疾孩子掉队。
“扶”——扶持特殊教育发展。一是加大资助力度。对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落实营养午餐补助。结合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对全县学前残疾儿童按每生每年750元标准予以资助,对普通高中家庭困难残疾学生分别按每生每年2000元、15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市级助学金。近三年来,累计为残疾学生发放资助资金120多万元。二是争取上级支持。2015年为县特殊教育学校争取省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特教资源中心建设,健全了功能部室,提升了装备水平。三是发动社会捐助。积极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捐资助学,三年来累计筹集了价值30多万元的设施设备和生活用品等物资,进一步拓宽了特殊教育筹资渠道,促进了全县特殊教育办学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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