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发布,从今年起,“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的履约年限也由8年降为6年,公费师范生录取考生应按相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违约行为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据悉,四川每年计划培养公费师范生3000名。 师范生政策调整 “免费师范生”改称“公费师范生” 履约年限降为6年 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全川每年计划培养3000名 每学年生活补助600元/生·月 每学月生活补助600元 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 省教育厅人事教师处相关负责人许从琪介绍,今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改进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的叫法更为科学,也更容易被人接受。”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十个月生活补助(600元/生·月)。省财政对招收公费师范生的学校按照每生每学年1.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根据《意见》,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实施范围县(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有变化,“原先公费师范生毕业履约年限为8年,从今年起降为6年。”许从琪介绍,2018年以前入学的仍按原培养协议和管理办法执行。 此外,《意见》公布了实施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县(市、区)名单,四川由2013年119个实施范围县(市、区)增至143个县(市、区)名单,成都市除原有的邛崃市和大邑县,新增了郫都区、金堂县、蒲江县、新津县,共6个区(市)县。 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违约将被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据了解,公费师范生录取考生应按相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若已录取考生未签订协议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公费师范生入校时,与培养学校、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实施范围县(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6年。 需要提醒是,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得违约,未按培养协议规定履约从教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再享受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并须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退还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等。公费师范生违约行为还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装入个人档案,5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 本科层次从高考考生中招录 每年计划培养3000名 据了解,2007年我国实施免费师范生计划,当年在北京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从2013年起,川内高校开始了招收公费师范生的定向培养工作。“今年我校将面向四川考生招收570余名公费师范生。”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陈政说介绍,公费师范生相较其他师范学生,在毕业就业方面有一定优势。 据了解,我省普通高考录取的公费师范生,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从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中招录。录取工作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单独进行。专科层次幼儿公费师范生从省内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的优秀学生中,通过省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后进入师范院校公费学习两年。我省每年计划培养公费师范生3000名。(成都晚报 记者李嘉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