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资金将用于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使用方向包括面向全国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项活动,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等。9月12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财务司负责人就《暂行办法》制订情况接受了记者采访。 资金用途:开展高校思政宣传、研讨、培训等活动 根据《暂行办法》,思政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列入教育部部门预算。 思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职责由教育部、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 教育部负责制定思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专项资金具体分配方案,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依托单位是思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是思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财务司负责人介绍,资金将用于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使用方向包括:面向全国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项活动,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具有全国影响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模范、优秀典型的培育选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的国家级示范培训;凝练推广高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积极健康校园文化的优秀经验和做法;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鼓励生产、创新、推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作品、成果,建设相关网络育人平台和载体;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等。 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暂行办法》规定,思政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项目依托单位应当将思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财务司负责人表示,思政专项资金分为研究项目资金、非研究项目资金和管理资金。资金支出管理方面,思政专项资金实行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和绩效奖励制度。 上述负责人表示,研究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主要用于补偿所在单位的间接成本耗费和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间接费用按照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提取比例最高达到30%。 为了管理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教育部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加强预算、决算把控,项目资金实行一次核定、分年度拨付办法下达。教育部在开展项目预算评审时,对项目申请单位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同时将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推动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 为推动《暂行办法》各项规定得到准确理解和全面落实,上述负责人表示,后续将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等工作。如对《暂行办法》进行系统全面解读,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开辟专栏,及时发布资金管理的政策文件、信息动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尽快启动各层次培训工作,确保广大思政工作者和财务管理人员尽快熟悉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 同时,教育部将适时部署,对相关单位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权限落实、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内控机制建设、绩效目标达成、相关事项公开等情况开展督察,研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李澈) 中国教育报北京9月12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