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12月25日电 (记者 崔琳)甘肃省人民检察院25日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称,当地检方依法严惩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今年1至11月,共批捕犯罪嫌疑人381人,起诉499人,其中53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期间,甘肃检方还本着“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以检察机关为主导,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社会力量协作,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建立观护教育基地。截至今年11月,甘肃已建成观护教育基地63个,实现了14个市、州全覆盖。2016年以来,通过观护基地帮教,已有145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61人成功考入大学。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甘肃检方就服务当地脱贫攻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作出专门部署,多措并举提高农村家长法律意识,在1月至11月查办侵害农村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中,共批捕犯罪嫌疑人15人,起诉24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院长丁霞敏介绍,甘肃检方积极为农村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将司法救助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切实解决农村未成年被害人的生活和学习困难。 丁霞敏举例,临夏回族自治州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农村故意杀人案时,针对被害人夫妇双亡,子女年幼,生活陷入困境的现状,该州检察院为两名未成年子女申请救助金5000元,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了孤儿津贴补贴等社会福利待遇。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对村干部、留守儿童及家长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共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讲2899场次,提高了村干部及家长的法律意识和留守儿童的自护意识。 当天,该院未成年检察处处长刘向民通报了甘肃十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早私婚”强奸案、故意伤害案、强奸案、购买假币案、盗窃案、遗弃案等方面。其中,赵某某、程某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一案,检方认为赵某某、程某某二人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作案目的仅是为了通过会考考试,没有造成大的危害后果,且案发后二人能自愿认罪,积极悔过,其家属和学校都愿意对二人进行监督帮教,该院依法对程某某、赵某某作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对二人进行为期半年的帮教,最终二人顺利考上了大学。 刘向民解读,在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盗窃试卷后,只是觉得违反了校纪校规,并未意识到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这从侧面反映出青少年法治教育仍需加强。本案的发现和办理,为当前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和崭新素材。 此外,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将校园作为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的主阵地,2016年7月以来,该院联合甘肃省教育厅在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上法治课、组织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巡讲活动5605场,覆盖学校5561所,受众人数超过237万人,巡讲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深受老师、学生和家长欢迎。 丁霞敏说,从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看,主要集中在侵犯财产和侵犯人身权利两大类型,犯罪人数约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85%。案件主要呈现出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文化层次较低;暴力型犯罪居多;共同犯罪较为突出;智能化犯罪日益增多等特点。
对此,甘肃检方表示,今后将继续拓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范围,逐步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纳入受案范围,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甘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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