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要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强有力支持。近年来,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创优,不断加大农村扶弱力度,金融扶弱在推动农村金融基础服务快速健康发展、缓解微观主体贷款难和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与新时期“三农”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农民“贷款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农村金融服务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由于农村金融发展需要化解“三农”弱质性和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的矛盾,因此,解决农村金融问题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近日,中央发布“一号文”,以其高度的含“金”量大大提振了银行业进一步拓展农村金融服务的信心。其中,允许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使农民最大的资源发挥效用,改变了以前缺乏抵押担保物的状况,成为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的突破口。 事实上,随着农业现代化及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当前的农业发展已经呈现出了两方面的变化趋势,一方面是生产资料趋向规模化和产业化,另一方面则是经营主体和业态趋向多元化,而在这些变化中,最为显著的就是经营主体正在逐步从单个的农民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转变。与此同时,随着国家对“三农”领域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农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结合邮储银行多年来服务“三农”的经验,邮储银行行长吕家进在该行召开的“学习中央一号文件暨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座谈会”上表示,银行业在进一步开辟农村金融市场的过程中,需要将金融产品创新与当前农业发展的内外部变化趋势充分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市场的变化机遇。 一个较好的借鉴是邮储银行围绕担保方式进行的产品创新。目前,为了改变农村贷款难问题,国家有针对性地加快推进了对一些政策性的担保公司和政策性的保险(放心保)公司的政策扶持。在政策的扶持下,一些担保公司对于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力度很大,部分可实现对银行贷款的本金进行担保,更有甚者可对银行贷款本息全额担保,从而大大降低了银行放贷风险。通过紧跟这一政策变化,邮储银行在产品创新时,通过向新的经营主体即资金需求量比较大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并积极与这些政策性的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展开合作,推出了家庭农场贷款及专业合作社贷款,在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产品体系的同时,也有效降低了自身的风险。 而此次“一号文”中所涉及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及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的系列政策,无疑是未来银行业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的新方向。“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文件中所明确的这一重大的土地制度改革,在业内人士看来,将在有力地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经营方式转变的同时,为银行业深耕农村金融市场开辟广阔的空间。 另外,此次“一号文”中明确提出,“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吕家进表示,这对于自成立以来就以服务“三农”为定位的邮储银行而言,既是鼓励,也是鞭策。2014年,该行将继续高举普惠金融大旗,扩大“三农”金融服务领域,由服务农户为主向全面服务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转变;推进产品创新,积极把握农村土地流转、“三权抵押”等政策变化,推出合适的产品和服务;推进营销组织创新,由零散开发向集群开发、链式开发挖掘转变,加强对农业合作社、商贸市场等客户的批量开发;推进商业模式创新,与各级人社部门、农业龙头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等开展合作,通过再就业、“公司+农户”等模式,共担风险和成本,大力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升级。 在银行业加大创新力度拓展农村金融服务的同时,银行业内人士对于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也提出了相关建议。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虽然国家针对涉农业务出台了一些支持和优惠政策,但有的政策尚未实现落地,有的优惠幅度较低,加之“三农”业务存在成本高、业务分散、风险度高和回报率偏低等特点,金融机构在扩大对涉农支持力度的同时,也需要当地相关政策的配合,为其提供更具体更有力的支持。因此,未来要进一步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做好“三农”服务,还需要完善两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是在增加农贷可抵质押物的同时,思考如何增加农民的征信渠道,加快完善农村的征信体系;另一方面,从政策层面上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加以关注和支持,比如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或是对服务农村地区建立增信的机构给予一些政策补贴。这些问题的解决都可以促使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发展。”该人士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