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2日电 (记者罗知之)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2018第1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促进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 专家表示,《公告》无论对债券市场来说还是对评级行业发展来说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同时,这也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起步性文件,之后还将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继续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监督管理的统一化进程。 统一评级标准 提高评级质量 《公告》围绕着逐步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和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内部制度,统一评级标准,提高评级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人民银行指出,《公告》的发布是完善债券市场管理制度、推进债券市场联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监管统一的重要制度性安排。 “之前信用评级行业受人民银行、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及发改委等部门多头监管,监管政策传导及信息披露相互交错造成无论是评级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及评级标准的设定均存在管理漏洞和级别失真现象。此外,大部分评级机构有两个招牌,分别针对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进行评级,但同一家公司给出来的不同产品级别不一致,造成一二级市场定价和投资乱象,因此现阶段评级公司的业务合并也是大势所趋。”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明明谈及《公告》出台的原因这样表示。 东方金诚评级副总监俞春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告》无论对债券市场来说还是对评级行业发展来说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首先,标志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第二,对评级行业发展来说,债券市场相对分割带来了对评级机构的多头监管,评级机构遵循监管和自律规定的成本居高不下,因此评级行业一直在呼吁监管机构能逐步统一监管,这次《公告》是对评级机构呼吁的响应;第三,对债券市场参与方来说,《公告》对同时在两个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开始实施统一监管,对提升评级执业质量,促进评级机构向市场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供了制度基础。 推动债券市场和评级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公告》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协同债券市场评级机构业务资质的审核或注册程序,对于已经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将设立绿色通道实现评级业务资质互认。 俞春江认为,资质的互认将为两个债券市场参与方带来评级机构的更多选择,也有利于促进评级机构之间在提升评级质量和投资人服务质量方面的相互竞争,更好地满足市场对评级的需求。 《公告》还提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相关分支机构和自律组织有权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通过现场、非现场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和自律调查,必要时可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联合调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自律规则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自律处分;同时,将建立健全评级监管及自律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并将逐步统一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以投资者为导向的市场化评价。 对此,明明表示,公告强调了未来将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自律调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自律规则的给予行政处罚或自律处分,打消买卖级别和违规评级的乱象,这对于推动国内评级行业健康发展是必要举措。 “《公告》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起步性文件,预计央行、证监会、交易商协会等将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继续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监督管理的统一化进程。” 俞春江补充道。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将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进一步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和评级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