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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花式”虚增存款吃罚单

2019-01-23 14:59 来源: 北京商报

  每到季末、年末,银行揽储压力加大,就有部分银行分支行铤而走险,通过“虚增存款”的方式应对业绩考核。对此类违规行为,监管也加大了惩处力度。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2019年以来,针对银行虚增存款,监管已开出7张罚单,罚单涉及金额约为360万元,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均未能幸免。分析人士指出,在利差营利模式仍然是商业银行主要利润来源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营收过分依赖于存款,导致考核机制仍以存款规模指标为主,未来,要鼓励银行以资产质量、银行来源多元化作为银行业务发展的指标。

  对于此类银行罚单,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表示,对于大多数商业银行来说,银行存款仍然是季度特别是年度考核最为关键的指标,所以银行虚增存款的现象一直存在,短期内虚增存款现象也不太可能消失。

  “目前商业银行的绝大部分利润仍然来源于利差,利差为主的营利模式仍然存在,商业银行仍然有足够的动力在存款上设定严格的考核指标,这也是催生虚增存款行为的背景之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金融专业律师刘鹏表示,商业银行往往在季末、年末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要求银行分支机构在短期内拉升存款规模,并将考评指标与分支机构、银行员工的绩效考核相联系,在这种情况下,硬性的考核指标可能会扭曲银行吸储措施,出现虚增存款的情况。

  从以往罚单来看,银行虚增存款的招数繁多。根据银保监会披露,银行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的手段主要有违规返利吸存、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延迟支付吸存、以贷转存吸存、以贷开票吸存、通过理财产品倒存、通过同业业务倒存等。

  在具体操作层面,有银行人士介绍,“以贷开票吸存”主要将贷款资金作为保证金循环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虚增存贷款。“通过理财产品倒存”是指理财产品期限结构设计不合理,发行和到期时间集中于每月下旬,于月末、季末等关键时点将理财资金转为存款。

  黄志龙进一步概括,银行虚增存款的主要形式有:一是会计项目随意变更,比如把拆借资金、同业存放款项作为一般存款来核算;二是当日存、次日取的虚增存款;三是银行相互间开设账户,虚增双方存款;四是以贷转存的形式吸收存款。这些虚增存款的现象会影响正常的金融、经济秩序,加大金融行业的无序竞争,恶化贪污、腐败等现象,同时还可能加剧信用风险。

  对于银行虚增存款的危害,刘鹏表示,虚增存款不能实际提高存款规模、增加实体经济资金来源,反而会导致金融系统中资金的不稳定和统计数据的失实,部分虚增存款的方式还会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扰乱金融秩序,增加金融风险。

  事实上,银行虚增存款的违规现象一直存在,并且在季末、年末都是高发期。 在分析人士看来,这主要跟银行的考核机制有关。

  刘鹏表示,在利差营利模式仍然是商业银行主要利润来源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营收过分依赖于存款是商业银行如此在意存款的原因,在资金偏紧和巨大的同业竞争压力下,商业银行往往将存款指标层层布置。此外,长期以来,银行的考核指标以时点指标为主,这一指标相对于日均存贷比等指标在执行上更容易操作,也是导致商业银行习惯于设立时点性指标的原因之一。

  监管层也认识到上述问题,在监管层面不断进行规范。2018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央行发布《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商业银行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也不得设定以存款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较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指标要求。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规范吸收存款行为,不得采取相关手段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

  北京商报记者 刘双霞/文 代小杰/制表



(责编:叶子  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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