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P2P转小贷试点方案出炉,谁能上岸?资金门槛、时间表明确!明年1月底前落实 网贷行业大事件! P2P平台转型小贷公司试点方案出炉:网贷平台转小贷公司最低注册资金门槛为5000万,存量处置过渡期最多两年,明年1月底前落实小贷临时牌照。 近日,互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83号文)。 83号文提出,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要求各地在2019年11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2020年1月底前各地完成小贷公司临时牌照的审批工作;转型期限(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存量业务规模在50亿元以上不超过2年。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资本充足要求方面,83号文明确了门槛,全国性小贷注册资本≥10亿、首期实缴资本≥借贷余额1/10。 具体来看,拟转型网贷机构的注册资本,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不低于5000万元、全国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不低于10亿元,且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同时应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1/10。 哪些网贷机构可转型小贷?定下资本门槛 最为市场关注的是,哪些网贷机构可以转型为小贷公司?83号文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年初传出的监管试点办法,网贷机构转型小贷或者助贷机构,注册资本门槛引发业务关注。“一来是该因素为硬性指标,很透明,可以将不合格、实力弱平台直接挡在门外;二来,注册资本、实缴资本,相对于其他方面的要求,比较好落实操作。”华东一家境外上市网贷平台人士向记者分析。 此次,83号文明确指出,“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出资形式为货币),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为股东自有资金,其余部分子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同时,为提高风险处置和化解能力,小贷公司的首期实缴货币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的1/10的要求。” 今年年初,网贷平台你我贷(嘉银金科)、PPmoney普惠等纷纷多家网贷平台密集公告增资,将实缴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及以上,即因此前业内流传的备案细则方案提出了平台实缴注册资本、风险准备金和风险补偿金的标准。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接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批系统的机构中,有玖富普惠、爱钱进、拍拍贷、人人贷、你我贷(嘉银金科)、PPmoney等7家平台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 同时,83号文提出,为提高风险处置和化解能力,小贷公司的首期实缴货币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的1/10的要求。 尽管业内严格执行“三降”政策,网贷交易规模、投资人数已大幅下滑。不过,在接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批系统的机构中,记者看到,截至10月31日,待收余额在100亿元以上的平台有陆金服、玖富普惠、宜人贷、宜信惠民、人人贷、爱钱进、微贷网、有利网、麻袋财富、翼龙贷、向前金服、你我贷(嘉银金科)、PPmoney普惠、小赢网金这14家平台。 14家平台之中,规模最大的陆金服待收余额719亿元、规模最小的小赢网金在106亿元,若按83号文要求,以1/10估算,首期实缴货币资本在10.6亿元~71.9亿元之间;这些平台如果要转型小贷公司,除了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之外,其它缺口资金都应该在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补足。 另外,83号文明确,已退出的网贷机构不得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 今年以来,网贷平台加速清退。此前已陆续有湖北、宁夏、深圳、云南、上海等多地对外公示了网贷机构清退名单;而近期,湖南省、山东省、广州市、重庆市均表示,2016年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对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今年前9个月,停业网贷机构已经超过了1200家;截至今年9月末,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不足500家。 此外,83号文还明确了转型小贷公司的基本条件,除了有网贷存量业务的合规条件,还对股东和团队消化处置存量业务风险的能力、转型方案可行性、金融科技实力等方面设置了相应条件。 明确时间表:过渡期最多两年,明年1月底前落实小贷临时牌照 83号文明确了试点意见落地的时间表,指出“在落实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化解责任、确保不将风险推移到未来的同时,设定转型过渡期,给予新设小贷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 83号文规定: 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存量业务规模在50亿元以上且借款期限大部分在1年以上的网贷机构,转型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自地方金融机关部门出具临时牌照批复文件之日起算,网贷机构应在转型期限内完成存量网贷业务清零并按规定完成相关整改,拟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网贷机构还应具备符合条件的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互联网平台,临时牌照方可更换为正式牌照。 最后,整治办也为转型设下了颇为紧凑的时间截点,要求各地应在2019年11月底前部署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1月底前各地完成小贷公司临时牌照的审批工作。 83号文指出: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将转型机构名单及转型意见报网贷整治办和互金整治办征求合规性评估意见后,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转型试点工作要求的转型准备工作。 政策支持:最高达4倍融资杠杆,前三年限制分红 监管也对网贷平台转型进行多种政策支持,例如,83号文提出,“适当增加杠杆率,因转型设立的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融资形式,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倍。” 同时,作为试点方案的配套政策,小贷公司还将面临限制股东分红、接入征信系统等要求。 83号文规定,“支持新设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和将失信借款人纳入征信系统。人民银行在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打击恶意逃废债和将失信借款人按有关规定纳入征信系统方面提供支持。” 同时,83号文明确要求,“转型平台必须承诺对存量业务承担兜底风险,同时签署相应的承诺函等法律文件;新设的小贷公司前三年利润,股东不得分红,用于弥补机构以前业务亏损,在转型时,新老股东另有协议约定的除外。” 83号文指出,转型试点工作是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领导下,由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负责转型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规则制定、培训部署、政策解读,对各地开展指导,要求拟转型网贷机构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经申请并通过区、市、省级有关部门逐级审核同意后,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临时牌照批复文件,网贷机构可凭批复文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