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各家银行进展情况不一。大行转换节奏迅速,对比之下,中小银行存在一定压力,部分银行仍尚未发布具体转换启动时间及转换方案。 分析人士表示,存量贷款定价转换对银行短期影响较小,中长期来看,对利息净收入影响较大,但总体可控。 中小银行切换时间较迟 某国有大行人士表示:“最近经常接到客户的电话,咨询房贷利率转换的事情。” 位于华东地区的一家农商行客户经理则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由于目前我们行还没有接到存量贷款转换的通知,客户看到其他行已经开始转换了,很着急,隔几天就打电话来问。” “像我们这种小银行,转换的话各方面压力还是比较大的,不会像大行那么快。”上述客户经理坦言。 根据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各银行在转换时存在部分差异。个人贷款利率转换启动时间方面,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从3月1日起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等则于4月开始受理转换业务;光大银行将于7月21日进行个人存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还有一些银行尚未发布具体转换启动时间及转换方案。 中信证券研究部银行团队指出,重定价周期方面,银行之间也存在差距。住房贷款不短于1年,其余贷款按原合同执行或重新协商。住房贷款以外的贷款,部分银行要求与原合同一致(如农行、中信、光大、兴业的个贷),部分银行要求协商约定(如大部分的对公贷款,及工行、建行、邮储、浦发、浙商、南京、宁波的个贷),亦有部分银行默认为1年。 利息净收入料减少 谈及存量贷款定价转换对银行的影响,中信建投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杨荣表示,短期影响较小,中长期降低贷款利率减少利息净收入。短期看,由于平价转换,对银行的影响小,一定程度还可能存在有利的一面,因为2月的1年期和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别降低10个基点和5个基点,预计未来会继续降低,而存量贷款按照去年12月LPR定价,自然短期贷款有10个基点利差优势,而中长期贷款有5个基点利差优势;但从中长期来看,2021年进入一个新的重定价周期,150万亿元存量贷款的利率将按照2020年12月的LPR重新定价,如果全年的5年期LPR降低10个基点,2021年这部分存量贷款中,如果70%为中长期贷款,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将减少1000亿元。 中信证券明明债券研究团队预计,LPR定价切换对商业银行影响总体可控。假设所有存量浮息贷款均会将重定价日切换到3月1日,对2020年银行全年的全部利息收入影响在3.86个基点左右;假设全部待转换贷款重定价日均切换至2021年1月1日,则对2021年银行全年利息收入的影响大约为5.14个基点。截至2019年年末,商业银行净息差水平仍有2.2%,因此在较保守的测算假设下,银行净息差覆盖LPR带来的利息收入压缩对商业银行的冲击总体可控。 某股份行人士认为,LPR改革将促使银行改变资产配置策略,提升风险定价能力。短期来看,定价基准转换将改变银行资产配置的策略,一方面促使银行向中长期贷款倾斜,尤其是对公贷款方面,另一方面则增加非按揭个贷的投放,以稳定收益率水平;长期来看,将促使银行提高风险偏好,包括客群、渠道、产品等多方面的重新安排。 (中国证券报记者 戴安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