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鼓励商业银行为典当融资
●鼓励典当行改进服务,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综合融资成本 ●取消了典当增资条件,并鼓励商业银行为典当融资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是典当行业转归银保监会监管以后首次发布的行业监管新规。记者从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四川省相关实施细则有望在本月正式出台。 《通知》共分为5大部分23条。一大显著变化是将典当公司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即新设公司可“先注册再取证”。 《通知》还取消了典当增资条件,并鼓励商业银行为典当融资。“对我们典当经营者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四川金炬典当行总经理毕才认为,此前经营发展受限,规模难以做大,与融资租赁、保理等类金融企业相比,典当企业较难得到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相关政策。“现在为我们典当企业获得银行融资支持‘开了一扇窗’,很期待具体落实。” “《通知》总体目标是进一步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典当行业规范发展。”四川省典当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建立介绍,2005年颁行的《典当管理办法》一直未进行修订,已无法完全适应如今典当行业的发展与变化。此次银保监会按照“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原则出台《通知》,旨在更好地处理行业风险防范和稳步发展的关系。在政策支持、银行融资、分类监管方面,为典当行业后续经营提供了比较有力的支撑,同时鼓励典当行改进服务,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综合融资成本,“典当业相当于金融中的‘小微企业’,做的大多也是支持小微和个人的普惠金融业务,有利于保就业、稳经济。”(四川日报记者卢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