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进城—— 民族脊梁筑广厦 本报记者 冯克 李纯
农民工异地看病有了医保。资料图 大事记 1979年,在香港招商局的主持下,我国对外开放的第一根“地桩”在蛇口工业园打下,国外的资金和技术与我国廉价的农民工劳力资源相结合跨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 1982年,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正式确定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交够国家和集体的”,就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让农民外出流动务工成为可能。 1984年,我国加快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为农民工进城打开了“一道门缝”。 2002年,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2003年年底,农民工“讨薪风暴”席卷全国。此后,每年元旦到春节期间,中央部委都会三令五申,重点针对建筑业等行业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胡小燕、朱雪芹、康厚明三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两会,我国农民工获得了经济权益的保障、政治权利的突破。 2009年,深圳莱依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肖红霞、丘小院等7名农民工,代表中国工人登上《时代》周刊。 2013年,《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对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和融入城镇作出了系统的政策安排。 2017年,《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出台,将打造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上升为国家战略。 纪念的意义在于重新发现历史的价值。40年改革开放,风雷激荡,波澜壮阔。领路人的力挽狂澜,开拓者的艰辛探索,弄潮儿的创业传奇……种种精神、件件故事,我们忘不了,也听不够。 此刻,有一个庞大而沉默的人群需要我们特别纪念,他们在改革开放中“野蛮生长”,在负重中奋力前行,却终将告别历史舞台。 这个人群曾是卑微的代名词。 他们在脚手架上砌筑着摩天大楼,在流水线旁组装着手机电脑,在大都市里穿行着收发快递,在荒山野岭间架设着高速铁路……勤勤恳恳地干着“苦脏累险重”的工作,只为了千里之外的家人能过上好日子。 这个人群正是伟大的创造者。 他们的奔波转徙,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迁徙,让全社会充满了流动活力;他们的吃苦耐劳,奠定了中国“世界工厂”的傲世地位,竖起了“中国制造”的大旗;他们的身份转换,加速了中国社会结构的现代化转型,更新了古老的农耕文明。 这个人群叫作农民工,他们是中国发展奇迹的“底层密码”,是变革浪潮激荡中挺立的民族脊梁。 破冰 “农民工”一词,最早见于198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社会学通讯》。这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称谓,可能会成为我国改革开放最具时代特征的印记。 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普遍规律。那么,农民工的概念和问题为何独独出现在中国? 特殊的社会现象多有迫不得已之处。建国初期,在国际封锁、国库空虚的困境中,为了维持刚刚建立起来的城市工业化体系,国家不得不限制农民盲目向城市流动,并逐步形成了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变成了一种身份。 历史往往在不经意间打开困局。 1978年11月24日晚上,在昏黄的煤油灯下,安徽小岗村18户农民在“大包干”协议书上摁下了鲜红的手印。而这一“摁”推动出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成为了农民工产生的制度前提。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项解放劳动力的创举。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分离后,农民“交够国家和集体的”,就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这让农民得以摆脱土地的束缚,外出流动务工这才成为可能。 中国农民是商品经济的先天实践者。刚成为自由劳动者,他们就自发地进行农业生产内部社会化分工。1980年,种植、养殖、手工等专业户开始出现,而到1983年,全国农村专业户就占到了13.8%,成为当地农村商品生产的主力军。 于是,在专业户、专业村的基础上,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江南北,尤以苏南地区为盛。农民在保留土地的前提下进社队企业工作,“上班三班倒,种田早中晚”。“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虽与工人职业无异,但农民身份不变,产生了职业与身份的割裂,这就有了最早的“农民工”的称谓。 而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工,则诞生于深圳蛇口工业区。1979年夏季,在香港招商局的主持下,我国对外开放的第一根“地桩”在这里打下,国外的资金和技术与我国廉价的农民工劳力资源相结合跨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 工厂每个月几十元的工资,就吸引了3万多农民工涌进蛇口。这个2.14平方公里的荒僻渔村,在短短几年时间就完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缔造了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奇迹。 而到1983年底,参照“蛇口模式”设立的深圳经济特区,“三来一补”企业快速发展,外来农民工数量就已达到了15万人。这里成了创业者的热土、冒险家的乐园,“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响彻珠江两岸。 1984年,是一个颇为值得纪念的年份。我国加大了对外开放力度,一口气开放了大连、上海、广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引发了世界震动,外资企业纷纷来华投资建厂。 我国加快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城乡二元结构壁垒首次出现松动,为农民工进城打开了“一道门缝”。 很快,就有一批农民透过这道“门缝”,洞开了城市服务业的大门。“温州10万鞋匠和弹棉花郎走全国”“安徽10万保姆进京城”“江西10万斗笠闯天下”……这类新闻频繁出现在当年的各大报纸上。而到1988年,进城农民工与乡镇企业农民工总数超过1亿人,与当时的国企职工人数相当。 这些散落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从事服务业的农民工人数虽不多,却如同涓涓细流汇聚成河,并逐步与沿海城市工业化所催生的民工潮相交汇,一股“离土又离乡,进城进工厂”的时代洪流势不可挡,一个全新的农民工阶层渐现雏形。 也许,改革开放最大的意义在于把以往被视为社会落后群体的农民,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大发展交织在一起。两三亿离开土地的农民,将以农民工的身份在城市里完成现代文明的洗礼,实现我国农耕文明的大跃迁。 热潮 1989年春节前夕,北京火车站广场人满为患。操着南腔北调的农民工,手拎肩扛编织袋汇聚于此,以往排队购票的窗口变成了人挤人、人叠人的乱象,自此“春运”也成了过年的前奏。 这是农民工第一次以集体形象亮相,但给公众留下了并不太好的印象。面对当年3000多万农民工“流动大军”,不少人表示出了担忧,以致有中央媒体称之为“盲流”。 生存需求是一切经济学的起点,也是一切行为学的起点。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种地效益差的问题日益凸显,一年下来收支几乎相抵,农民除了进城别无选择。大城市里市民又逃避“苦脏累险重”的工作,沿海地区又有大量招工需求,自然就形成了农民工流动务工的“洼地”。 而所谓“盲流”的说法也不够科学。曾有一个农民工这么回答,我们都是亲托亲、友托友互相提供情况的,人越多,越说明这里人气旺,机会也多。就像蜜蜂采蜜,蜂群越多的地方,花草肯定越茂盛。 “蜜蜂效应”是农民工对市场的自发反应,朴实无华,却深得价值规律真谛。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内陆流向沿海、从北方流向南方,农民工如同一位高超的画师,用足迹勾勒着我国不平衡的经济发展画卷,堪称是市场经济的先行者。 “1992年,又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写下诗篇……”邓小平“南方谈话”振聋发聩,在华夏大地荡起了滚滚春潮。我国改革开放跨入了新阶段,国际产业梯度转移的“第三次浪潮”开始拍击我国的海岸线。 “大家一听‘改革开放’就蜂拥到沿海城市,但那时的日子可真不好过。”累计安排农民工就业多达两百多万人次的“农民工司令”张全收,每忆及当初都会苦笑。 张全收是1993年到的深圳,每天工作15个小时以上,累得甚至站着都能睡着。工资太低,只能就着盐水煮面疙瘩,一米八的大汉瘦得只有108斤,全靠硬挺着把工打下去。 如张全收一般吃苦耐劳的农民工何止千万!于是,数量庞大、工资微薄的农民工,成了我国吸引国外资本的一张王牌,其生产的中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很有优势,“中国制造”开始走向世界。 农民工增长也呈现出狂潮奔腾之势。1993年,全国农民工达到6200多万人,此后年均增长率超过5%,到1999年,首次突破1亿人大关。 这支劳动大军主要来自四川、河南、安徽等6省,各省每年农民工汇回家乡的资金都超过200亿元,造就了一时的“打工经济”。不少地方专门出台政策推进劳务输出,甚至在春节时还会大张旗鼓地协调专列、专车接送,农民工逐渐受到了社会认可。 如果说,1984年,城市为农民工打开的是一道门缝,那么,2002年,城市则是门户大开迎接农民工。 这一年,我国加入了WTO,在全球化产业分工中崭露头角,工业化驶入了“高速公路”,新生代农民工也开始为流动大军注入“新鲜血液”。 这一年,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自此,党中央、国务院开始将农民工问题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重视。以“孙志刚事件”为契机果断废止了收容遣送制度以及其他证卡制度,为农民工进城彻底“松绑”。先后出台《关于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系统性地支持农民工流动,制度设计、政策制订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引导转变。 到南方打工去,成了农民改写命运的普遍共识,“通往南方的公路上。不管什么车,只要是向南走的,统统被拦下搭乘。车一定要挤到装不下为止。” 千千万万的农民放下了锄头,离开了田埂,在沿海的小工厂、小作坊里用全新的方式劳作起来。他们对改变命运的渴望,与我国工业化浪潮交响激荡,让我们在全球化分工中尽享“人口红利”。贴有“MadeinChina”标签的商品洪流,也让西方发达国家重新审视中国。 平权 2003年年底,一场农民工“讨薪风暴”席卷全国。 当年10月24日,在重庆云阳县龙泉村,农妇熊德明向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反映,自己丈夫的工钱被拖欠了一年,影响到了孩子交学费。温家宝亲自出面为其讨回工钱,由此引发了全社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关注。 此后,每年元旦到春节期间,中央部委都会三令五申,重点针对建筑业等行业刮上一次“讨薪风暴”,以猛药去痼疾。 鉴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严峻性,2004年12月1日,我国第一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正式实施,加大了对欠薪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对劳动监察人员渎职进行追责。这部条例露出了维护农民工经济权益的法律曙光。 相比于欠薪,农民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更令人无奈。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39元,而同期的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是1335元。这意味着,2004年全国因为雇佣农民工一项就节省了11462亿元,相当于当年全国GDP的8.5%。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农民工的低工资推动了中国经济的高增长。 打工挣钱,这样一个天经地义的事情,到农民工这里却成了一道“坎”。这其中,固然有劳动力市场不统一、政府监管不力、用工方违法等因素,关键还在于农民工因身份歧视、工作性质而形成的天然弱势。 在这种情况下,党和政府坚定地站在了农民工这一侧,开启了一场延续至今的农民工“平权”运动。2008年是一个具有分水岭意义的年份,我国农民工获得了经济权益的保障、政治权利的突破、社会身份的厘定。 ——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部系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堵住了不法用人单位靠损害员工权益降低成本的“漏洞”,农民工成了最大的受益人群。 ——3月5日,胡小燕、朱雪芹、康厚明三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身托万千信任,走进了人民大会堂,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这标志着中国农民工作为一个阶层,正式登上政治舞台,亿万农民工从此有了自己的“代言人”。 ——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厘定了农民工的社会身份:“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与此同时,在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农民工出现了2000万人的失业大潮。国家首次为稳定农民工就业开展“春风行动”,进行就业扶持、创业培训,并以此为契机将促进农民工就业上升到法律层面,城市向农民工彻底张开怀抱。 而农民工也以自身特有的勤劳坚韧,助推我国率先走出金融危机的阴霾。2009年,我国GDP增长顺利“保八”,在全球一枝独秀。 当年,来自深圳莱依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肖红霞、丘小院、李春英等7名普通的打工者,在公司对面的翠珊园酒店里懵懵懂懂地接受美国记者采访,代表中国工人登上《时代》周刊。 《时代》周刊在年度人物的亚军位置写到:“谁应该值得赞誉?是背井离乡的数千万工人,他们告别家人来到中国迅速发展的沿海城市的工厂中……在工厂周围我们发现了一些正带领这个世界走向经济复苏的人。” 对农民工的这份赞誉,至今也毫不为过。2017年,我国农民工总人数将近2.87亿。在第二、三产业中农民工的从业比重分别为60%、53%,占据了半壁江山。其中,制造业中农民工从业比重高达70%,创造了超过1/5的国民生产总值,成为稳定经济增长、应对贸易纠纷的“压舱石”。 融入 “我期待再过20年,农民工这个名词从中国人的话语中逐步淡出,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型产业工人的群像。”这是朱雪芹2011年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许下的心愿,也道出了新生代农民工渴望融入城市的心声。 进城务工,对于老一代农民工来说,多少有些迫不得已,背井离乡只是为了赚钱养家,融入城市则未曾奢望,土地是最后的保障、老家是最终的归宿。 但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他们生于80年代之后,不少人甚至是在城市出生,文化水平普遍高于父辈,却不事稼樯、不懂务农,对城市现代文明有着自发融入的渴望。 可尴尬的是,新生农民工虽然当了“农村的逃兵”,却成为“城市的孤岛”,回不去也留不下。这一亿多年轻人的去留,就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2012年,党的十八召开,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顺应民意,全面开展农民工市民化的顶层设计,重磅政策迭出,农民工进城迈入了“融入潮”的新阶段,也加快了农民工退出历史舞台的脚步。 ——加快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变。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把农民工纳入终生职业培训体系,将打造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上升为国家战略。 ——改革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 ——构建租售同权的房地产长效机制。把房地产去库存和向农民工提供公租房和廉租房相结合,把破解农民工住房困局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租购并举作统筹。 ——积极构建均等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决定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破解社会保障的城乡二元体制。 可以说,农民工融入城市已基本具备了“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条件。而治本之策,还要属户籍制度改革,这是能否终结农民工历史使命的关键所在。 2016年,我国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市和农村的户籍之分,“城里人”“乡下人”的说法成为历史。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在大城市推进“积分落户”,一批批农民工以新市民的身份融入了城市。 名必有实,事必有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农民工月均收入从2012年的2290元增加到2017年的3485元,年均增长8.8%,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 回看这五年来的“融入潮”,与“民工潮”兴起阶段相比,少了些纷繁噪杂,多了些波澜不惊。这是因为从2012年起,外出农民工增速呈逐年回落态势,劳动力供给的“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而经过三十多年高速工业化的吸收和消化后,城市的容纳能力大大提高,可以承载大规模人口的迁入。 而横跨三十余年的“民工潮”则堪称奇迹,两三亿农民工天量人口流动却没形成大的社会震荡。这是因为我们有着正确的改革开放起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权的稳定性为进城务工农民的流动与“回流”预制了回旋的空间。农民工的第三元身份,也就成了这场人口大迁徙、社会大转型的“海绵垫”。 “历史总是螺旋式地上升”,曾经义无反顾奔向城市的农民工,如今却有相当数量的一批人返回家乡创业。虽然兜兜转转,意义大有不同。这些返乡创业农民工经历了市场思维和城市文明的洗礼,积累了一定的资本、技术、人脉,正在推动资源要素由城市向农村逆向流动,将为乡村振兴注入一股全新而又熟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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