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民健康质量,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近日发布《遂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控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室内公共场所包括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书店、网吧、商场等,室内工作场所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交通工具则包含公交车、长途汽车、出租车、水上船只等,旅游景区、体育场等。 坚决取缔室内外设置的烟草广告 《方案》中明确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不得摆放烟具(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烟灰。积极参与“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劝阻吸烟制度,设立控烟监督人员,及时有效劝阻吸烟行为。坚决取缔室内外设置的烟草广告,市城区所有烟草销售点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语。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吸烟区做好保洁和清理工作。 据介绍,公共场所控烟实行“政府主导与部门负责,单位自管与社会监督以及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所有控烟场所将张贴禁烟标志,并安排控烟监督员,各单位要做到禁烟区域无人吸烟,无烟蒂,不摆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向来客敬烟。 19个部门分工负责控烟工作 市城区控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及团市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烟草专卖局以及船山区、国开区、河东新区等19个部门、园区分工负责。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行业和辖区内禁烟落实情况,做好行业和辖区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的宣传教育和劝阻工作,加大对行业和辖区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制止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行为,同时负责行业和辖区内禁烟标志及宣传资料的统一发放和张贴。 《方案》提出,控烟工作将在今年8月前按阶段推进,8月后转入常态管理,市控烟办将于每年年底组织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向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室通报。从今年6月开始,市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城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中,控烟不力导致出现问题,影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程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扣减目标分甚至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