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地基在小溪沟之上。 违建楼房悬建在一条小溪上。 违建楼房主体完工,墙外已贴好瓷砖。 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下桥旁的小溪沟中,去年10月开始动工修建了一栋高达8层的商品房,如今已贴好外墙瓷砖。由于前几年洪水曾淹没田家镇,因此附近居民担心这幢房子会影响行洪安全。 实际上,该建筑并未获得相关手续,属违法违章建房。这座当地称为“最牛违建”的8层建筑,并非是一天两天就建成的。据了解,东兴区人民政府在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商讨后,给出了拆除或完善相关手续两种方案。 居民反映 场镇首座电梯房 曾卖2000多元一平方米 在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下桥边,紧挨着望江楼的一幢新修楼房很醒目。 4月11日,在这幢新修房屋的顶楼和底部,分别有几名工人正在作业,外墙瓷砖已全部贴好。附近的居民称,这栋房子是住在望江楼里的陈闯修的,是“田家第一个电梯公寓”。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姐说:“这个地方原来没有房子,去年10月份才开修,最开始说要卖2000多元一平方米。后来大家听说没有手续,就没人买了。” 据了解,在建筑底楼的门面位置,原本有一块牌子,写有“内江市众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家下桥居民改建项目首座电梯住房(限量版)热销中……”的内容,还附有联系电话,后被田家镇人民政府要求拆除。 现场情况 建于溪沟上 8层楼面积1663平方米 这座被开发商陈闯称为“7+1”的建筑共有8层,建筑面积1663平方米,建于一条小溪沟上。 从现场可以看到,房屋底部有数根高度在 2 米左右的柱状桩基。靠近溪沟的一段是红砖柱,靠近楼房底楼的一段则是水泥柱。在溪沟的上游,还有其他数幢居民楼。 住在其中一幢居民楼内的张先生担心,陈闯修建的房屋会影响夏天的行洪安全。“前两年夏天都在涨大水,下桥那个地方是要遭淹的。这个房子一修,挡在河沟中间,涨洪水了怎么办?” 开发商回应 正完善手续一套都没卖出去 据陈闯介绍,他修建这栋房屋的原因是因为,旁边的望江楼楼梯出现安全隐患,“望江楼那个房子里面没有楼梯,只有走外面,年久失修,走起来很危险。我修这栋都是为了公共安全,他们可以从这边上楼。” “现在还卖什么?一套都没卖出去。有些人带有目的性地说房子没有手续。我有手续,只是还没完善,现在建管等一系列手续都在完善。”陈闯称,这幢8层高的建筑早在2006年就已经报批,并且有相应的国土手续。“2006年申请危房改造项目,2008年批下来的,2010年(田家镇)政府还委托国土部门做了规划。” 部门说法 镇政府 早发现违建 断水断电多次上报仍无效 据田家镇镇长刘斌介绍,陈闯的这幢房屋动工于2013年国庆假期间。不久,田家镇政府即向陈闯发出《违章建筑停工通知》,称其违章建筑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记者在田家镇政府看到,最早的一张《停工通知》存根显示的发出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刘斌说,从陈闯开始违建至今,田家镇人民政府多次下发《停工通知》,但陈闯只签收,不停工。 刘斌说,为了让陈闯停止施工,田家镇政府还对其采取了停水停电的办法,但仍然无效。“我们断他的水电,他就自己发电,从其他地方找水。” 此外,记者还在田家镇政府看到数张提醒村(居)民的《公告》,分别发布于2013年11月、2014年2月、2014年4月等不同的时间段。 “我们阻止不了他施工,就只有提醒其他人不要购买他的房屋了。《公告》我们每个月都在贴,贴了又被他撕了,撕了我们又去贴……确实乡镇没有相应的执法权,我们也很无奈。”刘斌称,在发现陈闯违章建房后,他们就分别向东兴区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打了报告,希望这些有执法权的部门能够出面处理。 国土局 执法力度弱 无法采取强制措施 内江市国土资源局东兴分局相关负责人称,在得知陈闯违法违章建房后,他们曾多次到现场发放《停工通知》,该走的程序已经走到了。“按照规定,处罚我们是没有权限的,我们属于分局,要市局才能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果要拆除的话,要通过法院才能强制拆除,所以我们这边执法力度也不够。” 该负责人称,目前该局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面对陈闯这样的违章建房行为,除发放《停工通知》外,并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规划局事前不知情 建议政府不予认可 内江市城乡规划局东兴分局规划管理股负责人说,陈闯修建的房屋从始至终都未到东兴区规划局办理任何手续,因此,在主体完工之前,东兴区规划局并不知情。 该负责人称,在知晓陈闯违法违章建房后,该局曾给东兴区人民政府提交了一份报告,报告的结论是“陈闯修建房屋不具备办理手续的条件,不符合规划,建议不予认可”。 住建局 曾主动介入 发通知发函打报告 按照相关程序,陈闯应该在取得规划许可和土地手续的基础上,再到住建部门办理建设许可。但陈闯在获得国土手续后,并未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据东兴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10月23日,在对各乡镇住建方面进行安全检查时,东兴区住建局发现了陈闯的违法违章建房行为,在现场对陈闯等人进行了帮助教育,并勒令其停工。随后,分别于2013年10月23日和2013年11月14日发出《停工通知》,要求陈闯立即停止施工。 2013年11月22日,东兴区住建局又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东兴区人民政府报告了此事。 区政府 召开专题会 不满足三大条件将拆除 记者从涉及陈闯违法违章建房的多个单位获悉,今年2月,东兴区人民政府曾组织各部门就此事召开过专题会,讨论如何处理。 据了解,那次专题会最终讨论出了“拆”和“完善手续”两个方案,而“完善手续”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否则同样将对其进行拆除。 必须同时满足的三个条件分别为——不影响行洪、不违背田家镇的场镇规划、建筑质量过关。 据了解,目前,陈闯已经具备了其中一个条件。由四川省三达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表明,陈闯修建的房屋“符合设计要求”“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可予以验收”。 而由于陈闯修建的房屋在汇入青龙河的小溪沟之上,按照东兴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东兴区水务局请了一家有资质的公司,对该房屋是否会影响行洪进行了评估。 据了解,该公司此前已出具了一份《初步报告》,但由多名内江市水文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这份《报告》提出了一些看法,要求该公司对相关数据进行复核,目前《报告》还在修改完善之中,这幢房子究竟对行洪有无影响、影响多大,尚无定论。 声音 业内人士 不办手续就卖房子 要有很硬的关系才行 昨日,一从事乡镇商品房建设20多年的业内人士说,陈闯修建的房屋,在不去相关部门办手续、不交相关税费的情况下,每平方米的造价最多不超过900元。如果按照2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卖,这栋建筑面积1663平方米的房屋,能够让陈闯赚180多万元。“我们这行,敢不办手续就卖房子,要有很硬的关系、花很多钱才行。” 政协委员 在商品房违建上不能开先河 要重罚才对 内江市政协委员张天德,是住建系统的专家,对于东兴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完善手续”方案,他认为不合适。“不能在商品房违建上开这个先河,以往我们也有补办手续的案例,但一般都是涉及到民生和工业建筑。他(陈闯)这种行为肯定是坚决不能办手续的,而且还要重罚才对。” 律师 相关部门可以说是不作为、执法不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则表示,陈闯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违法成本按理说要高于执法成本,才会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陈闯这个事,必须按照相关法律从严、从重处理,可以对其依法强拆,也可对他进行经济制裁。” 此外,该律师称,相关部门一早就知道陈闯的违法行为,却未能及时、有效制止,属于没有严格依法办事,甚至可以说是不作为、执法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