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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叙永县责任追究让村务“真”公开

2014-05-12 17:13 中国经济网-四川频道

    中国经济网泸州5月12日讯(朱梦 记者 初旭)“现在有了责任追究这个‘硬杠杠’,党务村务公开可不敢怠慢了。”近日,泸州叙永县白腊苗族乡回龙村村主任吴定平在参加完乡上的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后说到。吴定平主任口中所说的“硬杠杠”,就是《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据悉,2010-2013年,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涉及集体资金、资产和损害农民利益的信访举报件约占信访举报总量的47%,其中,涉及党务村务不公开或不到位引起的信访件约占52%。“我们做了大量调研,查询了村务公开相关规定,发现规定只是明确了哪些内容应公开,对不公开或公开不规范如何追究责任并无明确要求。”县纪委领导介绍说。

 

  为切实解决公开工作中,机制不健全、问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导致村两委应付居多,乡镇重视不足,县级主管部门发现问题无法处理等问题,维护群众切身权益,今年,该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联合研究出台《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倒逼乡镇和村(社区)严格规范开展党务村务公开工作。

 

  该办法明确规定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村(社区)两委班子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对因村务公开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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