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乡网

热门关键词:  杏林镇  怀远县  莲花寺  请输入关键词  龙扬镇

泸州专项整治合同格式霸王条款 已罚款3万余元

2015-07-09 09:05 泸州新闻网

今年3月以来,泸州市工商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了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截至昨(8)日,市工商局已检查旅游、银行业、电信业等行业各类合同文本81份,提出修改意见24条,修改条款24条,进行行政指导12次;立案查处合同违法案件13件,结案13件,罚款3万余元。

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

格式条款指合同订立方不与对方协商、预先拟定、反复使用的条款。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往往成为商家欺诈消费者的一种手段,即通常所说的“霸王条款”。

依托网格化监管,各区县工商局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通过企业数据库查询、向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及实地走访企业等方式,对辖区内旅游、银行、电信、房地产等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切实掌握相关经营主体的格式条款使用情况、开展业务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工商部门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旅游、银行业、电信、房地产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辨识能力,督促企业进行合同格式条款自查、自纠,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泸州市工商部门还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体系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积极作用,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线索分类分析,寻找案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消费者反映较强烈的旅游、银行、电信、房地产等行业为重点,对其使用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店堂告示等可能涉及霸王条款的内容逐一进行审查,对合同格式条款中存在的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内容,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程世平 记者 李瑞莉)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