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吴思强 通讯员 郑涛)2017年12月15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推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人才队伍建设,山东省农业厅调研出台了《山东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该措施共20条,从机构管理、人才培养、服务保障、激励考核等四方面完善了基层农技人才选拔机制:
解读《山东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新闻发布会现场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事业处处长丁绍敏主持会议
山东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登启介绍有关情况
山东省农业厅科技处处长赵克伟介绍有关情况
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高瑞杰介绍有关情况 1.规范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明确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规范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乡镇农技推广工作可以实行县农口有关部门管理为主或者乡镇政府管理为主、县农口部门业务指导的体制。科学布局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原则上按乡镇设置,也可跨乡镇按区域设置。严格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编制管理。建立农技推广人才轮岗制度,保证农技推广人才在县乡之间、乡乡之间正常流动。 2.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创新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引进方式。积极引导相关专业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机制,每年免学费定向培养200-300名基层农技推广人才。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支持各类人才服务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3.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发展服务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手段。保障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日常业务经费。省财政每年筹集资金8000万元,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4.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人才激励考核机制。认真落实乡镇农技推广人才相关待遇。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职称评审管理及岗位聘用办法。完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机制。加大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培养、选拔力度,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在全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置乡镇农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对于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基层农技人员,可优先提任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县级农业部门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加大山东省优秀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奖励力度。加大优秀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宣传力度。健全完善对乡镇农技推广人才考核制度,建立县农口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考核机制,为乡镇农技推广人员进入基层公务员队伍开辟绿色通道。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东时指出,要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是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素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该措施的出台,对于山东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着重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