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住房公积金“账本”出炉:全省缴存总额突破5000亿大关,位列西部第一
对于大部分上班族而言,每个月的工资卡上都会“无声无息”地缴存一部分公积金,积少成多,为日后的安居梦添砖加瓦。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发布了《四川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用数据说话,更是解答了全省公积金缴存提取的“来龙去脉”。 从这张账单上可知,2017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了5417.74亿元, 缴存总额5417.74亿元,同比增长19.34%。提取总额达到2995.26亿元,同比增长23.24%。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5.41万笔、3079.9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72 %、17.77%。提取和贷款仍然是公积金的主要用途。 另外,《报告》也对2017年服务改进情况做了说明。据了解,通过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材料等,公积金网上汇缴率达90%以上,贷款放发缩短至3至5个工作日办结,提取基本实现实时到账。 全省缴存总额突破五千亿 《报告》显示,2017年末,四川全省缴存总额5417.74亿元,同比增长19.34%;缴存余额2422.48亿元,同比增长14.84%。 缴存业务方面,2017年全省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8.65%、7.19%和14.23%。 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以及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占比突出,分别为45.24%,39.53%以及21.30%。后两项中,中、低收入者占比均超过九成。 有存有取。2017年,全省公积金提取额达564.91亿元,同比增长17.44%;占当年缴存额的64.34%,比上年增加1.76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2995.26亿元,同比增长23.24%。 同时,为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加快解决包括缴存职工在内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问题,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落实方面,至2017年末,四川全省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4个,试点项目43个。《报告》中提到,贷款额度32.69亿元,建筑面积284.26万平方米,可解决3727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41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2017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4.93亿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2.69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98亿元。 总之从资金运用率来讲,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5.55%,比上年减少1.50个百分点。 七成职工公积金贷款用于买新房 从提取业务中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帮助实现安家梦,住房消费仍然是提取公积金的主要用途。 2017年,193.9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564.91亿元。而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5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9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48%,租赁住房占1.18%,其他占0.9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4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8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9%,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2.02%,其他占3.32%)。 从支持住房消费来看,2017年,四川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4.62亿元,帮助14.20万个四川人实现安家梦。经过统计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5.41万笔3079.93亿元,贷款余额2071.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72%、17.77%、13.1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5.54%,比上年减少1.25个百分点。 《报告》也指出,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12113.04万元。 同时记者发现,在职工贷款笔数中,有七成用于购买新房占(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49%),购买存量商品房占24.7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2%,其他占1.54%。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98%,30岁-40岁(含)占34.57%。而首次申请贷款占到了八成以上,84.43%,中低收入占到了九成以上,住房公积金较好地支持了普通市民刚需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