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织密城乡居民养老“安全网” 本网讯(记者张培奇 范亚旭)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日前,河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出加大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力度,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打出惠民政策举措“组合拳”,不断织密城乡居民养老“安全网”。 为鼓励引导参保群众选择高档次缴费标准缴费,河南省增加个人缴费积累,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建立梯次缴费补贴机制,大幅度提高对居民缴费的投入补贴力度。城乡居民自行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后,按个人选择缴费档次的高低进行补贴,多缴多补,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力度越大,缴费补贴力度居全国前列。《意见》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引导和激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的标准进行缴费,有效解决了原来政府缴费补贴标准低、不分档次,缺乏激励性、引导性,缴多缴少政府补贴都一样等问题,对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收入,增强基金支付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制度平稳运行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为解决年轻居民不参保、晚参保、缴费短等问题,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意见》指出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在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每月再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进一步增加居民个人缴费积累,提高个人养老金水平和自我保障能力。 河南省为引导居民多缴费,多得政府缴费补贴,多领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同时,为了更好地助力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现行政策规定的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以及政府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 2018年,河南省委省政府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确定为民生实事之一,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增加后,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入每月98元,这是河南省自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以来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提高比例达22.5%。这一政策将惠及全省1445万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员,也将进一步拉动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增长。 据了解,自2009年河南省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4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近9年来,实现了“制度从无到有、覆盖由窄到宽、待遇从低到高、统筹从分到合、服务从弱到强”的转变。全省参保人数达从2011年的3000万人增长到目前的5010.2万人,参保率从91%增长到目前的98.7%,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领取待遇人数从2011年的565万人増长到目前的1445万人,参保和领取待遇人数均创历史新高,参保人数和待遇领取人数位居全国第一,基本实现了适龄群众参保应保尽保,待遇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