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网安徽讯)为贯彻两个《宗教事务条例》,落实凤阳县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的安排。6月14日,大庙镇在计生办三楼会议室召开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大会,全体镇干部,各村文书,大庙教堂、亮岗教会、周圩教会、邬岗教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县民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指出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与社会尊重和保护,同时也应承担相应义务。要坚持科学发展,践行法治精神,鼓励自由信教,构建和谐教堂。 会议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在“铸和谐 促发展”的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定期组织成员开展爱国爱党活动。要保障信徒权益、维持社会秩序、维护国家教育制度,不得利用宗教信仰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破坏公共安全行为。 会议强调,宗教活动场所实行民主管理,要定期组织民主协商会。合规合法的宗教聚集点,在获得社会慈善组织或个人捐赠后,要致力于解决贫困教民在生活生产上遇到的困难,为构建和谐教堂发挥积极作用。(特约通讯员: 穆道齐、宫明海) |